女罪犯3次“掐点”怀孕,“一天牢都没坐过”
江苏镇江女子孙某因犯罪获刑后,疑似“掐点”怀孕生子规避收监,这一事件近日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中国新闻周刊从相关人士处了解,孙某此前因犯虚开发票罪、职务侵占罪,于2023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但自2021年该案立案以来,因孙某多次怀孕,其收押和收监执行始终未能落实。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女性罪犯,若存在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情形,可依法暂予监外执行。这一人道主义规定,却在实践中出现了争议。
不少网友担忧,这一制度可能存在被钻空子的“空白”,让“以孕避刑”有机可乘。有检察官撰文称,连续生育在部分案例中已异化为“免刑金牌”;对此,有法学界人士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怀孕本身具有较强的偶然性,目前很难通过制定具体规定完全防范此类情况”。
图/图虫创意
“掐点”怀孕
案件资料显示,孙某出生于1987年,原出任江苏某公司财务经理,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21年9月3日被扬中市公安局取保候审,同年9月27日被该局解除取保候审,同年10月1日被镇江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
据同案人朱某某家属介绍,孙某取保候审的理由即有孕在身。朱某某系上述公司实际经营人。
2023年2月,孙某因犯虚开发票罪、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人民币;朱某某因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80万元人民币。庭审记录显示,针对虚开发票这一涉案事实,二人均称系对方所为。2024年5月,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原判。
朱某某被收监后,其家属发现孙某并未被收监,因此开始向有关部门问询和反映情况。
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敏涛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此情形的,也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