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盂县已第三次发布“盂雁归巢”计划,图为盂县乡村一瞥。
这已是盂县第三次发布“盂雁归巢”计划。
2025年5月30日,山西省盂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发布了一份针对“体制内人才”的回流公告。按照公告,盂县籍在盂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通过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被正式录(聘)用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调回盂县工作。
此前,盂县在2023年、2024年也发布过两次体制内人才回流公告,共有21人通过“盂雁归巢”计划回到盂县工作。
不只盂县,近年来,已有多地推出鼓励在外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回原籍工作的计划。
助推“人才回引”政策实施的是2018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该文件强调,要“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
据南方周末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超过90个地区推出了类似政策。其中,县域是主力,超过80个。
这些地方,一般都给政策冠以形象的名称:“人才回引”“人才回乡”“人才回原籍”“异地还乡”或“归雁工程”等。
3年蓬勃发展期
公开信息显示,在前述乡村振兴的文件发布前,国内部分地区已有体制内人员人才回引的尝试。
四川中江县是较早施行体制内人员人才回引政策的地区。2012年3月,四川中江县出台了“人才回引”相关规定,公开信息中并未有规定的全文。2017年6月,中江县公开的数据显示,其回引了一百二十余名教育、科技、卫生等领域的人才。
同处四川省的广元市,在2017年6月推出了市级层面的“人才回引”计划。广元也是全国较早推出“人才回引”政策的地级市。同样在2017年首次实施“人才回引”政策的,还有吉林省集安市、山东省五莲县。
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发布。此后3年,“人才回引”政策进入蓬勃发展期。
作为山东省首个推出“回原籍”政策的地级市,淄博在2019年12月发布的《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