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4 11 月

社會

公車司機未讓行人挨罰怪陽光強 法官打臉:要準備墨鏡
社會

公車司機未讓行人挨罰怪陽光強 法官打臉:要準備墨鏡

張姓公車司機行經斑馬線未讓行人挨罰6000元,辯稱陽光刺眼看不到人,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法官認為職業駕駛應隨時準備墨鏡,不接受卸責說詞。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國內知名乳癌權威周佳正,今日上午穿越斑馬線時遭左轉的公車撞上不治,再度引起國人關注道路安全。台南市一名張姓公車司機,遭民眾檢舉未禮讓行人,南市交通局裁罰6000元,他不滿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是陽光直射視線受阻所致,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未採信,認為職業駕駛應隨時準備墨鏡,駁回訴訟。去年6月間的早上8時許,張男開公車被檢舉未禮讓行人,他主張當時陽光刺眼,導致視線受阻未能發現行人,因此構成非故意的過失,請求法院撤銷裁處。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過法院調閱檢舉影像勘驗發現,案發時天氣晴朗,視線清晰,公車行駛時行人已經進入斑馬線中央,雙方距離不到一個車道寬度,張男行車路線與行人間並無遮蔽物,其視野應清楚可見行人,卻未減速或停讓,仍持續駛過斑馬線,構成明確違規。此外,法院認為張男在陳述過程中前後說法反覆,曾在違規陳述單中表示有看到行人,但認為行人「闖紅燈」,後來又稱未看到行人,最終又改稱「快到斑馬線時才看到」,內容反覆,明顯有推卸責任之意,不足採信。法院強調,職業駕駛應具備應對陽光直射等交通環境變化的基本應變能力,並應隨時配戴墨鏡等工具以維持行車安全,張男未善盡駕駛義務,即使非出於故意,仍屬可歸責過失,依法不符免責。因此,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原處分並無違法或不當,駁回張男的全部訴訟請求,並命其負擔第一審裁判費新台幣300元。判決全文由顏珮珊法官裁定,並註明如不服判決,須於送達後20日內提出上訴與理由書,否則將駁回。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超商偷錄正妹裙底風光 人夫太緊張碰到小腿露餡
社會

超商偷錄正妹裙底風光 人夫太緊張碰到小腿露餡

新北市一名人夫在超商內偷拍正妹裙底風光,不慎碰到正美小腿而露餡,被法院判處4月徒刑。圖為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林嘉東/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人夫年初在住處附近超商購物,見1名穿著短裙的正妹小美(化名)在買飲料,露出修長美腿,被控把手機伸進小美小腿間,偷錄裙底風光時,不慎碰到小美的腿而露餡。新北地院近日審結,將該名人夫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判決書指出,今年1月28日下午1時55分,新北市一名人夫在五股一家超商購物時,見小美穿著短裙在選購飲料,露出修長美腿,把手機伸進小美小腿間,偷錄裙底風光,不慎碰到小美小腿,被小美髮現;蘆洲警分局獲報趕抵,查扣該名人夫手機,移送新北地檢署偵查、起訴。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官審理時,人夫坦承犯行,但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致未能與小美達成和解,依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12萬元罰金。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高雄6小時內陸續發現2浮屍!1老翁、1婦人身亡 檢方將相驗
社會

高雄6小時內陸續發現2浮屍!1老翁、1婦人身亡 檢方將相驗

高雄港海域不到6小時發現2浮屍。圖為其中的22號遊艇碼頭。(讀者提供)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高雄港海域今天不到6個小時,赫見2浮屍,地點分別在西子灣觀景平台前水域礁石、愛河灣22號遊艇碼頭,死者為86歲梁姓老翁,以及身分待查的中年婦女,均無明顯外傷,初步排除他殺,報請檢方相驗。高雄港務警察總隊表示,今(19)日凌晨0點50分,民眾報案指西子灣觀景平台前水域礁石有浮屍,透過失蹤人口資料庫過濾,通知家屬指認,確認為7月17日通報協尋的86歲梁姓老翁。請繼續往下閱讀... 今天清晨6點15分,民眾報案指高雄港22號遊艇碼頭水域有浮屍,警方初步檢視為50歲至60歲女性,穿紫色外衣、藍色牛仔褲、黑色布鞋,因為無身分證件,正在調查中。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北上開會乳癌名醫周佳正遇死劫  桃醫臉書湧入大量悼念留言
社會

北上開會乳癌名醫周佳正遇死劫 桃醫臉書湧入大量悼念留言

周佳正北上開會遇死劫,桃醫臉書公布噩耗後網友一片吊念聲。(記者謝武雄翻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衛福部桃園醫院外科主任周佳正今到台北市參加研討會遇死劫,院方在臉書貼出該消息後,引發眾多人悼念,也有人祝福周醫師一路好走,還有病患提到給周治療13年,從未看過他發脾氣,是非常好的醫生;網友提及「半夜查房,隔天一早又來查房,視病猶親,總是為病人著想,那麼好的醫生,讓我們怎麼有辦法接受」。留言提到「病人稱讚的良醫,永遠令人懷念」、「周佳正醫生這麼好的人,而且救那麼多人」、「一路好走」、「他是一個好醫生,對待每一個病患都很用心」、「視病猶親的主任,一路好走,辛苦了」、「一想起周醫師的遭遇,就忍不住想流淚R.I.P 周主任一路好走」。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外,也有留言說「非常非常非常好的一位醫生,看診常常到半夜才來查房,對病人家屬有滿滿的耐心,沒有看過他不耐煩,教學也都很仔細,您辛苦了一輩子,好好休息」、「周主任真很好很好的人,我的命也是他救回來的」、「謝謝周醫師一路好走功德圓滿!」有病患留言提到「前兩周去門診預約檢查,才看到周醫師,他非常有耐心,給人溫暖堅定的力量,突如其來的意外,真的好難過哦!」;周佳正的同學表示,周醫生是他的好同學,得知消息超震驚,上周聚餐沒有能去參與見最後一面」、「太令人難以接受了,康乃馨群組300多個周主任的病患都好難過,希望其他主治醫師不要太累,感謝醫院說明與安排」,從這些留言也看到病患滿滿感激。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高鐵台中站通勤短裙妹 「玻璃反光」驚見猥瑣男偷拍
社會

高鐵台中站通勤短裙妹 「玻璃反光」驚見猥瑣男偷拍

通勤的短裙妹從玻璃反光中,發現黃男正在偷拍。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33歲黃姓男子去年於高鐵台中站,見一名年輕女子穿著短裙,他遂尾隨到月台電扶梯,從後方用手機偷拍裙底的身體隱私部位,他自認神不知鬼不覺,卻不知女方從手扶梯的玻璃反光中,見到猥瑣的黃男正在偷拍,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被害女子指自己受此驚嚇,常畏懼出門,拒絕與黃男和解,法官判處黃男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但不宣告緩刑。判決書指出,33歲住在彰化縣的黃男,去年(2024年)10月23日上午7時許,在高鐵台中站北閘門北上月台電扶梯旁,見1名年輕女子穿著短裙,他遂起色心,尾隨搭乘手扶梯,並乘短裙妹不注意之際,將手機相機功能開啟,對準裙底、由下往上攝錄對方的身體隱私部位性影像。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男卻沒有料到,他自認神不知鬼不覺的偷拍行徑,卻被短裙妹從手扶梯的玻璃反光中發現,立刻報警處理,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將黃男移送台中地檢署起訴。台中地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其律師則聲明給予黃男緩刑,法官認為,黃男偷拍性影像,侵害性隱私法益,導致女方身心痛苦,考量黃男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以錄影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約9萬元。至於律師聲明宣告緩刑,法官卻認為,黃男於公共場所恣意持手機錄製女方性影像,導致被害人身心受創,衍生對於性隱私安全的危殆感而不敢外出,犯罪情節不輕,且被害人不願與黃男調解,不宜給予緩刑宣告,全案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刑事局公布Q2民眾通報高風險業者 「WeChat」82件居首
社會

刑事局公布Q2民眾通報高風險業者 「WeChat」82件居首

刑事局統計2025年第二季民眾通報高風險業者排名,第一名為WeChat有82件。(刑事局提供) 〔記者邱俊福/台北報導〕刑事警察局統計,今年第二季民眾通報高風險業者排名,「WeChat」以82件居首,其次為「營養師輕食」、「愛的蔓延情趣用品」、「伊甸基金會」及「Merry Meet」。經分析手法,為歹徒駭入業者系統資料庫,竊取消費者姓名、電話及消費資料等個資,假冒業者客服致電民眾稱「取消微信支付結匯服務」、「工作人員操作錯誤、誤設分期付款、連續扣款、誤設會員等級、設定成團購訂單、登記為批發商或駭客入侵」等,詢問民眾銀行資料,並告知稍後會有銀行人員致電聯繫,進而假冒銀行人員要求民眾操作ATM、網銀匯款、購買遊戲點數或虛擬貨幣來解除設定,遂行詐騙。請繼續往下閱讀... 刑事局表示,針對高風險業者,已定期發函通知每周被害件數逾5件之疑似個資外泄業者,並提供電子商務業者防制詐欺作為自評表,建議高風險業者於官方網頁明顯處加註反詐騙警語、標明客服專線及客服時間、延長客服時間至22時等相關作為,並提供反詐騙簡訊範例,請業者發送反詐騙簡訊或Email。此外,透過各宣導管道(165全民防騙網、臉書粉絲專頁及警政服務APP)定期公布高風險業者,提醒消費者提高警覺,慎防詐騙。另將彙整受理案件情資,由專責單位循線追查可疑犯嫌。值得注意的是,拍賣平台個人賣家遭釣魚詐騙的「假買家騙賣家」案件近期逐漸轉型為「假賣家騙買家」。詐團於Threads等社群軟體上張貼售貨貼文,販售熱門商品如演唱會門票,待民眾上鉤聯繫詐團後,謊稱欲透過「7-11賣貨便」等平台完成交易,要求民眾先匯款約500元訂金,並傳送仿冒「7-11賣貨便」的假網站,待民眾點入假網站並完成資料填輸後,網站將顯示「未完成實...
嘉市帥警宣導防制兒少性剝削 網友歪樓想抽IG、索照
社會

嘉市帥警宣導防制兒少性剝削 網友歪樓想抽IG、索照

嘉義市劉姓員警抱著大白熊宣導防制兒少性剝削,網友留言狂贊高顏值,還有人喊抽獎獎品想抽警察的IG。(嘉市警局提供)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市警察局臉書粉專日前舉辦暑期防制兒少性剝削留言抽獎活動,獎品是「警察大白熊」玩偶一隻,不料宣導員警抱「警察大白熊」照片,意外引起網友討論,狂贊該名員警高顏值、是小鮮肉,還有人留言「抽獎是抽這位警官嗎?」、「我們要抽的不是玩偶」,紛紛敲碗改抽警察的IG(社群媒體Instagram)帳號、索取帥警照片,此篇貼文至今吸引近7千人按贊。嘉義市警察局臉書粉專7月11日貼文防制兒少性剝削,文章內容提到,每到暑假期間,兒少性剝削被害案件就會不斷上演,還提供防止私密照外泄秘訣,要記得搜證、報警、求助、檢舉;「杜絕兒少性剝削4不」不拍攝、不持有、不轉傳、不八卦,並舉辦留言指定範例內容並點名2名好友,就有機會抽到玩偶一隻,活動雖到17日截止,因貼文出現帥哥警察照片,吸引近7千人按贊,還有3600餘人分享,展現高人氣。請繼續往下閱讀... 市警局表示,為防制兒少性剝削抽獎活動宣導的劉姓員警,今年30歲,從警6年,劉員還具有視覺設計、繪畫專長,曾在2021年與警察、圈外好友舉辦「警政文庫x三雞哥 正義聯展」,為服務單位設計臂章、周邊紀念品,並參與嘉義縣38婦女節人像速寫活動。☆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儘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員林「極限停車秀」! 原來要喝酒加講手機才辦到
社會

員林「極限停車秀」! 原來要喝酒加講手機才辦到

休旅車駕駛酒駕又講電話,碰撞前車造成翻覆。(民眾提供)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區今天清晨時有一部休旅車,四輪朝天躺在路邊。警方調查發現,原來是駕駛酒駕又講手機,不慎撞到停在路邊的車子再翻覆,畫面被傳到網路,網友KUSO說,超高技術極限停車卡位,連馮迪索都辦不到。駕駛休旅車的許男,疑未注意前方路況,竟把停在路邊的一輛自小客車左後方猛撞,自己再翻覆四輪朝天,不偏不倚靠在牆壁上。車禍碰撞引發巨大聲響,嚇到附近早起運動的民眾,許男受輕傷,自己從駕駛座爬出來,救護車獲報趕到,許男稱不用就醫,但路人從他身上聞到酒味。請繼續往下閱讀... 警方到場對他進行酒測,酒測值高達0.44,訊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彰化地檢署偵辦。☆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2男聯手下藥迷昏「天菜」性侵 賠錢和解仍被重判
社會

2男聯手下藥迷昏「天菜」性侵 賠錢和解仍被重判

身材健美的大壯(化名)被李姓男友人下藥性侵,幾天後才從友人口中得知還被錄下性愛影片。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李姓男同志暗戀友人大壯(化名),他明知大壯不是同性戀,對他也沒有感情,但為獲取「芳心」,將他約出唱歌時,竟在他飲料里下藥,大壯被迷昏後,李男將他載去旅館性侵還拍下性愛影片,事後大壯從其他友人處得知自己受辱報警,李男雖然賠給錢大壯換原諒,仍被判刑7年6月定讞。而幫助李男迷昏大壯的謝姓男子,雖然沒有性侵和拍攝性愛影片,但仍被法官視為共犯,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犯強制性交罪判徒刑7年3月。判決指出,李姓男子一直暗戀身材健美的大壯,但他明知大壯是「異男」,也對他沒有意思,李男找上謝姓友人商量如何獲取「芳心」,兩人討論後,決定對大壯下藥,趁他昏迷不醒時再性侵他,順便拍下性愛影片留念。2023年11月25日下午5點,李男約大壯到KTV唱歌,趁大壯去廁所時,在他的飲料時摻入「G水(液態K他命)」,大壯喝完飲料後藥效發作昏迷不醒,李男架著他離開KTV,跑去某旅館投宿時,用道具對大壯性侵得逞,並拍下兩人的性愛影片。大壯隔天從旅館醒來後,還不知道自己被下藥性侵,以為是喝醉酒被送來旅館休息,直到幾天後友人傳訊他,告知大壯遭李男性侵還拍下性愛影片,大壯才驚覺失身,趕緊報警驗傷。李男被逮後一審重判有期徒刑8年4月,上訴二審時,李男賠償20萬元給大壯,雙方和解,二審減輕改判刑7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今年6月駁回上訴定讞。而謝男落網後雖然坦承寄送「G水」給李男,但辯稱味道太濃被李男退貨,李男下藥用的「G水」不是他提供,但法官傳喚李男作證,李堅稱他使用的藥劑一直以來都是謝男給他,並拿出兩人對話紀錄佐證,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定謝男雖然沒有參與KTV下藥和摩鐵性侵,但仍視為共同正犯,而非幫助犯,雖然他也獲大壯原諒,但仍依以藥劑及對被害人為照相、錄影犯強...
差點出人命!彰化媽媽牽兩孩直闖馬路 駕駛急煞
社會

差點出人命!彰化媽媽牽兩孩直闖馬路 駕駛急煞

媽媽左右手各牽一名小孩闖馬路。(民眾提供)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媽媽兩手各牽著一名小孩,在越過彰水路時,竟不顧往來車輛,從馬路中央直接穿越,還好當時經過的車輛速度不快,緊急煞車才沒有發生意外。駕駛把畫面PO到網路,網友大罵這名媽媽不顧安危,警方依法對她開罰。警方初步調查,地點就在溪湖鎮彰水路三段,當時一輛轎車正沿著彰水路南往北方向行駛,突見媽媽左、右手各牽著一名小孩,想要快步穿越馬路。一輛轎車正迎面而來,駕駛受到驚嚇緊急煞車,該名寶媽立即拉著小孩往回走,所幸當時車速不快,沒有造成人員受傷。請繼續往下閱讀... 網友看到影片直呼「真的毋湯」,行人直接穿越馬路已經夠危險,更何況還帶著2個小孩,要是駕駛反應慢一點,後果不堪設想。溪湖派出所指出,他們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500元罰鍰,警方提醒行人一定要走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過馬路要看清楚交通號誌,穿越時要注意左右來車,千萬不要貪圖一時方便,帶小孩外出更要注意交通安全。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