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7 7 月

“七日内失子失夫”:一位中国农村母亲的血泪控诉

备注:这个举报是向贤玲女士2025年5月底寄给中国中央巡视组的控诉信,但直到发稿时,向贤玲也没有得到从中央到湖北省、再到恩施州任何部门的答复,向女士在走投无路之际,网络曝光。

我叫向贤玲,女,1976年11月15日出生,土家族,小学文化,身份证号:42282319761115128X,家住湖北省巴东县官渡口镇碾坪坪村三组031号,系死者单江山之母,死者单大贝之妻。

儿子单江山在巴东县官渡口镇初级中学上学期间离奇死亡,监控录像记录不全,我和丈夫单大贝到学校讨说法,被以陈行甲为主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委派的维稳人员关进镇卫生院四楼,监禁并毒打,将单大贝及几个陪伴的亲人的身体多个部位打伤、踢伤;他们强令我们在痕迹检验报告上签字被拒绝,我们要求外地法医进行尸检不被理睬,在我们处于精神崩溃的情况下,他们强行将我们关进官渡口镇卫生院四楼,并派人24小时监控,从4月6日一直非法关押6天,4月11日早晨6时,精神失控的单大贝从窗户爬出,一面呼喊“政府不作为,打死人了没有管”,一面奔跑,监控人员黄东、李俊步步紧逼,企图要将呼喊口号的单大贝制服,一直将单大贝逼到长江边,单大贝被迫跳进巴东县大桥不远的长江,有见证人向国兴指证,看到信访人员用竹竿将单大贝捅进滚滚翻腾的长江而亡。

2015年4月12日,我偷听到丈夫死亡事实,拒绝进食24时,我喝了看管人员递过来的一杯白水后,丧失自控能力,反而对看管人员千依百顺,还主动在“补偿协议书”签字,监管人员强令拿着我的右手在“补偿协议书”摁了手印。监管人员有司法局工作人员涂启念(现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上访维权,被行政拘留二次共22日,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的规定,先后上访到巴东县政府书记陈行甲及相关部门、恩施自治州、湖北省政府及北京市“敏感地区”中南海,是在相关部门不作为、不解决的情况下,一级一级的上访,并非巴东县法院、恩施州法院认定的“越级上访”。2018年9月28日,公安机关以“缠访、闹访”的名义将从我家中抓捕,关进巴东县看守所,在看守所被投毒,不顾其四周岁的次子无人保护,2018年10月29日,巴东县以“寻衅滋事罪”将我判处三年徒刑。

一、以陈行甲为主的县委县政府领导失职,并不同意我夫妇提出的邀请武汉同济医科大学的专家解剖尸体、查明真相。

孩子死因不明,作为一级政府应告知我解剖尸体,查明死因,还原真相,用事实说话,消除我们的疑虑。而不是抢夺尸体,软禁死者家属,故意隐瞒真相。使事态愈演愈烈,互不信任。但以陈行甲为主的县委县政府领导为防止我们上访采取软禁方法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且因限制人身自由使被限制人员死亡,是政府部门失职。并扭曲事实真相。

巴东县官渡口镇官政信函[2015]12号公开撒谎,与事实不符。该信访回复说:“死者父母及直系亲属对检查结论无异议,不要求做尸体解剖,并签字捺印”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实际情况是,正是我们一直要求武汉同济医院的法医对单江山尸体解剖,但相关监管人员根本不听我们的诉求,以派出所所长为主的监管人员一手遮天,蛮横无理,拒绝法医鉴定尸体解剖才引发的冲突,我们更没有在他们出具的“痕迹检验报告”上签字、捺印,我老公单大贝被逼得精神崩溃也拒绝签字,这是导致申诉人不合作并对抗的主要原因,政府相关人员涉嫌掩盖学校学生对单江山霸凌致死的真相,失职渎职。

二、新的证据证明单江山涉嫌被谋杀(涉嫌学生霸凌),我上访并非无理取闹。

我在网上发出寻找真相的呼吁视频后,一位好心人程金进行了转发,引起一位叫Hneypeu的网友对单江山的死因的回复,Hneypeu在回答另一位用户8234303698991的网民质疑时说:“是真的啊,那个时候我还在读书,那个娃儿被打死的,然后暴力压消息。”因此,孩子不排除学校霸凌至死。

其他同学和家长也有类似的说法。

鉴于此,我孩子死因具有重大冤情,我夫妇心存疑虑不无道理,请求中央巡视组提出司法建议,对单江山的非正常死亡重新进行侦察,给死者一个说法,同时告慰申诉人亲友。

三、有许多见证人证明单大贝是被监控人员用竹杆将单大贝戳入江水中,以陈行甲为主的县委县政府领导极力隐瞒真相保护犯罪意欲何为?

时任县委书记的陈行甲为主的县委县政府领导限制我与单大贝人身自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且程序违法。

保护被监管人员的人身安全是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本案中,以陈行甲为主的政府工作人员,安排的监管人员有故意杀人之嫌,即使是积极施救也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该罪中罪公安侦察部门没有查明。

单大贝是在被限制人身自由6天后于2015年4月11日从官渡镇卫生院翻窗户逃跑的,他一直在大街上高喊“学校杀人”、“政府杀人”,大街小巷的人都能听到,一面喊一面奔跑逃避,监管人员试图阻止他的喊叫,步步紧逼,一直追到长江边,单大贝以死抗击再次被抓回,才跳入冰冷的长江(农历二月二十三江水寒),在江水中仍然呼叫“学校杀人”“公安杀人”,“天啦,谁来为我孩子伸冤。”
政府监管人员一个叫黄东、另一个叫李俊,监管人员不但没出手施救,叫黄东的找来一根竹杆将单大贝戳入江水中(见向国兴证言及视频)。

首先,他们没有被监管的合法手续;其次即使有被监管的合法手续,监管人员有义务保证被监管人员在监管期间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第三,即使被监管人员逃跑,也应在保证被监管人员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强制手段。

如果政府监管人员不追赶单大贝、如果政府监管人员追到单大贝后不再强制抓回继续限制人身自由,单大贝不可能跳入长江。如果政府监管人员在单大贝呼救时及时施救,单大贝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淹死(巴东县长江大桥附近)。如果不是政府监管人员将单大贝戳入更深的江水中,单大贝也不可能被淹死。

因此,政府监管人员有故意杀人之嫌,即使是积极施救也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相关人员至今未得到追究,逍遥法外。

我同时认为公安部门渎职:人死大如天,七天内死了二条人命,公安部门的职责是什么,有没有履职?至今没有给我一个说法,反而认为我寻衅滋事。

四、“网红书记”陈行甲在自媒体公开撒谎,不尊重事实,请求巡视组领导对陈行甲进行立案查处。

我一周内儿子和丈夫非正常死亡期间,正是全国响亮的“网红书记”陈行甲在巴东任县委书记期间。我在单江山出事后,曾于出事后的第二天到县委县政府求见陈行甲书记,希望得到他的支持弄清事实真相,蹲守了两天也没有见到陈行甲的身影;后来单大贝非正常死亡,我处理长子和丈夫的后事后,抱着一岁大的次子在县委大门口跪求见到陈行甲书记,十余天无果。2015年6月的一天,我在县委大楼守了半个小时,见到穿着白衬衫的陈行甲从车里出来,我手持申诉材料冲上去喊叫陈书记,陈行甲说你是对面学生的母亲吧?我说是的;陈行甲接过材料,挥着手说:“你孩子是病死,你要二百万?那网上是不是你发的?”我忙说:“(要二百万)说这话证据拿出来,”并说:“网上不知道是哪位正义人士发的,我不知道。”陈行甲恶恨恨地指责我一通,钻进小车呼啸而去(见证言)。

陈行甲作为反腐形象代言人、体制内认可的正直无私的县委书记,罔顾事实真相,对我失子之痛、失夫之殇起到了极坏的作用。2024年4月7日,陈行甲网络团队的管理人员陈东海在网络回复中颠倒黑白地辩护说:“孩子精神有问题(指我的儿子单江山),六名同学在宿舍里,她(他)突然说看见什么恐怖的东西,从宿舍跳下楼摔坏了,家人得说是同学用辣条毒死的,十几人堵在校门口闹几天,不采取措施还有八百多个学生上不上课?既然采取强制措施就肯定有拉扯推搡,皮外伤难免,他们一直要学校赔三百万。她老公是因为孩子没有(了),自己跳江的。(见陈行甲的网络回复截图)”

第1、监控视频显示,单江山是在教学楼出的事,我赶到现场是在教学楼缓步台上见到出事的儿子。宿舍楼与教学楼相隔一个大操场,完成不同的方向,陈行甲说“从宿舍跳下楼摔坏了”与事实不符。

第2、有证人证明单大贝是政府工作人员黄东用竹杆将单大贝戳入江水中,而陈行甲说单大贝“自己跳江”与事实符。

对于陈行甲的回复,网民进行了痛批,新华社记者吴淮军先生给予了有力的回击:“威胁到你老婆孩子的你才干上了,你在巴东县委县政府门口恶狠狠手指着很久终于见到痛不欲生的妇女。这个妇女一周内失去儿子和丈夫,你手下干部恶犬一样将她丈夫逼下长江,你却指着女人的脸:网上是不是你发的?你任上这个恶性案件你管了没有?几次想自杀的向贤玲还活着,上访被你们判了三年牢不敢回巴东,在外流浪!在峡江的转弯处的冤民依然在痛苦的呻吟。我调查这个事件看到了真实的你,你与其他狗官无异。”

单江山出问题时,我从学校提供不健全的监控录像看到,是上课期间,四个学生从厕所抬出来的,抬上教学楼上的缓步台,学校通知我赶到现场时,我也是在教学楼三楼与四楼之间缓步台上见到奄奄一息的儿子,并非陈行甲说的“宿舍楼跳下”,陈行甲如此撒谎。说明陈行甲有意隐瞒事实。

综上,作为时任巴东县县委书记的陈行甲是关键证人,对单江山和单大贝非正常死亡有失职渎职之嫌,或者说涉嫌指使对单江山、单大贝的谋杀之嫌,请求中央巡视组安排得力人员将陈行甲进行立案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五、政府为阻止申诉人上访,不是用事实说话,而是利用司法手段画地为牢,将我送往监狱,且勾结法院从重判罚。

1、巴东政府敢做不敢当,导致我被迫上访。

陈行甲离任后,后任领导人继任了陈行甲的处事作风,他们仍然处事不公,且明目张胆将杀人真相继续隐瞒。我为了寻求真相被逼甚至用非常手段到北京上访,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希望最高国家机关知道我七天丧失二个亲人,要求查明真相的请求。而不是要冲击国家机关。

2、政府不作为,上访不构成犯罪。

我不是越级上访,而是逐级上访,我是从巴东县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始上访,最开始不仅上访的信访局,还将材料交给反腐斗士、被誉为网红书记的陈行甲先生手里,在得不到回应的情况下,才到恩施州、湖北省等有关部门,在真相被隐瞒、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才到北京上访,因为那里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我以为有我喊冤的地方。谁知,我没有找到伸冤的地方。

判决书中所举我自2015年4月至2016年10月在各大网络媒体发表案情。公安机关了如指掌,为什么没有用事实说话?为什么没有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国家机器也不管了吗?如果有人来管,我用得着在2017年10月19日到2018年2月24日三次到北京上访吗。

三次上访,二次被北京公安派出所训诫。判决书已载明。但判决书认定2018年2月24日,我预谋冲击两会现场,无中生有(预谋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方案判决书均没有记载)。且我三次上访均被拦回,没有任何部门出面解决问题,不是闹访,也不是缠访,预谋无证据证明,依照《信访条例》逐级上访,不构成犯罪。但二级法院仍然判处我“寻衅滋事罪”三年。

我在一周内失去儿子和丈夫,比窦娥还冤,反而被有罪推定式调查,判型坐牢三年。一是相关法院判决遗漏重要事实,认定事实错误,判决错误,计算刑事责任错误;二是相关地方官员陈行甲之流隐瞒真相、失职渎职、过失杀人,甚至于有谋杀之嫌。鉴于此,我特申请对我的不幸遭遇启动重新调查,重新审理,还原事实真相,纠正错误判决,还生者一个真相,还死者一个尊严。

此致:中央巡视组第九巡视组王新哲组长

控诉人:向贤玲
电话号码:18871811397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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