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27 7 月

被家暴16次的成都女子,法院判决“前婆婆”返还90多万

7月17日,“女子两年被丈夫家暴16次”财产纠纷案迎来新进展。当事人小谢发布视频称,前婆婆因未缴纳上诉费被撤销上诉,一审法律判决正式生效。前婆婆应当返还91万余元,分割比例将在离婚财产分割中进行分配。

此外,小谢也收到了关于“贺某阳刑事案件”二审的消息,将采用书面审理,不再公开开庭审理。

“孩子的抚养费和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一分钱都没有给我。”小谢告诉大象新闻记者,她只想要公平公正。

小谢说,目前,她的身体状况并没有改善,左肾无功能,经常会贫血,需要定期检查。

公开资料显示,小谢自2021年7月起到2023年4月,两年期间被丈夫贺某阳家暴16次,导致内脏多处不同程度受损,需要终身戴着粪袋生活。

小谢和贺某阳于2024年6月离婚。同年12月,贺某阳被控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宣判,执行有期徒刑11年。此外,判处贺某阳民事赔偿,金额共计37万余元。

据小谢介绍,贺某阳多次转移家庭财产,先后从自己账户向其母亲名下公司账户转账200万元,并备注为借款,之后将一部分又转回原账号,剩余90万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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