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女在士林分署缴清全数罚锾。(士林分署提供)
〔记者刘咏韵/台北报导〕台北市内湖区31岁何姓女子,于去年9月10日及同月30日,分别自韩国仁川与首尔入境时,携带共计28.6条卷烟及1280支非叶卷雪茄,已超出免税数量标准,却未依规定申报,即从免申报通道通关。经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认定违反「烟酒管理法」,裁处罚锾5万余元,并依法没入相关物品。
士林分署指出,本案于今年4月移送执行。书记官调查发现,何女名下持有富乔等上柜股票,遂于同年6月27日依法声请扣押并执行冻结。何女接获通知后,随即联系执行机关,并称当时误以为仅须补申报即可携带超量香烟,未悉相关法规;经执行人员沟通协助,何女于7月18日缴清全数罚锾,顺利解除股票冻结。
士林分署表示,依现行规定,入境旅客携带烟品若超过免税额度,即卷烟200支、雪茄25支或烟丝1磅,应主动申报,切勿心存侥幸,避免因违规而面临重罚;未申报者除遭没入外,亦将依《烟酒管理法》第40条处以罚锾,并移送行政执行程序。
士林分署提醒,相关裁罚一经移送,执行机关得依法查扣存款、不动产、有价证券等财产,必要时并得限制出境或拘提。民众如遭裁罚,应尽速缴纳或申请分期,避免衍生额外执行成本与财产损失。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