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恶男暴打女友4岁儿子还抓头撞墙! 判囚1年4月定谳

成大医院紧急开刀取出男童颅内血块,救回男童一命。(资料照)

成大医院紧急开刀取出男童颅内血块,救回男童一命。(资料照)

〔记者张文川/台北报导〕台南市臧姓男子去年2月在陈姓女友的住处,对她的4岁幼子殴打头部、抓起来撞墙,男童隔天到幼儿园上课,园长发现他有呕吐现象、右脸瘀青,将男童送医,紧急动脑部手术才救回,医院通报儿虐事件;检警查出是臧男所为,将他起诉,最高法院维持历审判决,将臧男依故意伤害儿童罪判处1年4月徒刑定谳。

判决指出,臧男是陈女的男朋友,2人育有1子,而被害的4岁男童,则是陈女与王姓前夫所生,监护权归陈女,2子平日皆由陈女同住照料。

2024年2月25日凌晨1时许,臧男前往陈女的住处睡觉,同日凌晨5时至6时之间,臧男因不明原因殴打4岁男童的头部、脸部及下巴,并将整个人抓起来去撞墙。

男童被打得伤痕累累,集中在头、脸部,左颞骨骨折、脑硬膜外血肿、右脸瘀挫伤、下巴浅撕裂伤、右脸、左大腿、双手肘、左膝都遭钝挫瘀伤。

隔天113年2月26日星期一,男童到幼儿园上课,上午11点多,该园长发现男童无故呕吐,且右脸瘀青、下巴有伤,头部还有肿块,立即将他送往柳营奇美医院挂急诊就医,经评估后转送成大医院,紧急脑部开刀取出颅内血块,救回男童一命。

一审台南地院认为,臧男身为陈女男友,不思照料女友之子反而动手伤害,戕害幼童身心健全发展,并承受巨大身心痛苦,不尊重幼童的权利主体,影响健全发育,审酌已与生母成立调解,分期赔偿金钱,犯后态度尚可,量处1年4月徒刑。

二审台南高院、三审最高法院皆维持,判1年4月徒刑定谳,臧男近期须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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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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