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26 8 月

撕毁社区公告文书代价大 法官判拘30日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林男触犯毁弃文书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林男触犯毁弃文书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记者吴升儒摄)

〔记者吴升儒/基隆报导〕基隆市某社区一名林姓住户因长期不满电梯磁扣感应器运作不良,竟于去年4月26日下午,在电梯内将社区管理委员会张贴的委员改选公告撕毁。管委会人员发现后,报警处理,调阅监视器揪出林姓住户。基隆地院近日审结,认定林男触犯毁弃文书罪,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3万元。

检警调查,住在中正区某社区的林姓住户因不满社区内C栋电梯磁扣多次运作不良,且多次向管理委员会反映均未获得处理,案发当时见电梯内有管理委员会张贴得委员改选公告,竟直接将该公告撕毁,导致该文书不堪使用。

管委会副主委发现公告遭到毁损后,即刻报警处理,并调阅电梯内监视器,最后确认是林姓住户撕毁,对其提告。

林姓住户到案后,向检警坦承,自己有在电梯内将管委会公告的文书撕毁,并带回家中丢弃。检察官侦讯后,依涉犯毁弃文书罪将林男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审理后认为,林男纵使对管理委员会有何不满,均应以理性解决纷争,却擅自撕毁社区公告,已触犯毁弃文书罪;考量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所生损害,及其再犯可能性极高,判处拘役30日,得易科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