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7 8 月

变造50元邮局汇票暴增1万倍反诈债主5万 判刑2年10月

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杨男触犯变造有价证券、诈欺取财等罪,判处2年10月不等徒刑。(记者吴升儒摄)

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杨男触犯变造有价证券、诈欺取财等罪,判处2年10月不等徒刑。(记者吴升儒摄)

〔记者吴升儒/台北报导〕杨男积欠李姓友人6万8千元,为了拖延债务,竟于去年7月4日购买50元的邮政汇票,将面额变造为50万元后,拍给李男看,并佯称要请他施作影音工程,届时连同欠款一并归还。事后又以缴纳保证金为由,骗得李男5万元。台北地院近日审结,认定杨男触犯变造有价证券、诈欺取财等罪,判处2年10月不等徒刑。

检警调查,杨男因积欠李男6万8千元无法归还,案发当时竟到北门邮局购买50元的汇票,将其变造为50万元,并更改发票员的姓名。待变造完成后,拍照传给李男,佯称手边有一个影音工程,目前已经取得50万元汇票,想请其施作,届时连同欠款一并归还。

但李男却迟迟没有收到杨男照片中的汇票及签订合约通知,便提醒杨男快点交付50万元汇票并签订合约。

杨男将计就计,直接骗李男到台北地方法院签假契约,再诓称说工程启动必须先支付5万元,并以汇票形式交付,但自己身上没有钱,要再跟李男借款。

李男为了让工程启动,便出借5万元,让杨男到邮局购买汇票,而杨却等李男离开后,将汇票又换回5万元现金占为己有。

李男多次要求杨男履约,对方却刻意拖延,便向台北地方法院、北门邮局等处查证,方知根本没有杨男口中的影音工程,且北门邮局仅出售面额50元的汇票给杨男,而非50万元,方知上当受骗,愤而到台北地检署提告。

杨男到案后,坦承犯行,表示当初就是为了拖延债务,才会变造汇票;此外,也坦承骗走杨男5万元。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杨男变造汇票行为,已触犯伪造有价证券罪,考量他只有变造一张,且未实际使用,若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稍有法重情轻,故依法减轻其刑,判处有期徒刑2年10月,伪造汇票没收;诈欺取财部分,则判处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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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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