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2 8 月

嘉义艺品店业者收购盗伐台湾扁柏 判缓刑3年

嘉义地方法院。(资料照)

嘉义地方法院。(资料照)

〔记者王善嬿/嘉义报导〕以安姓男子为首的山老鼠集团,2022年6月至10月间,盗伐阿里山乡大埔事业区台湾扁柏木材,用车运下山,将台湾扁柏角材以每材800元卖给嘉义县颜姓艺品店业者,颜男总计购买8块被盗伐扁柏角材,林务局嘉义林区管理处(现为林业及自然保育署嘉义分署)、警政署保安警察第7总队第7大队查获安男等3人到案,嘉义地检署依违反森林法起诉。嘉义地方法院判决,颜男犯森林法故买森林主产物贵重木赃物罪,应执行1年有期徒刑,缓刑3年,全案可上诉。

检警调查,台湾扁柏经农委会(现更名为农业部)公告为贵重木树种,安男2020、2021年先后将阿里山乡国有林班地遭不明人士盗伐弃置的牛樟、台湾扁柏窃取载运下山;2022年6月至10月,安男以每趟2000元报酬,找来石姓友人把风,由他步行进入林班地,将被人盗伐弃置在现场的台湾扁柏角材揹到车上,再向颜姓业者兜售角材,谈妥价格后,扁柏角材放置于一处宫庙后方空地,共进行3次交易,颜男收购被盗伐的扁柏角材共8块,总重量达7公斤,交付价金达14万元。

法官审酌,林木生长历时长久,维护不易,颜男收购贵重木赃物,助长盗伐林木歪风,对国家财产及森林保育工作造成相当程度损害,且检警侦讯时否认犯行,于法院开庭时坦承犯行等情状,认颜男犯森林法故买森林主产物贵重木赃物罪共3罪,各判刑8月,应执行1年有期徒刑,并科罚金50万元,罚金如易服劳役,1千元折算1日。均缓刑3年,支付公库30万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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