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歌手蔡依林音乐MV「恋我癖」的谢姓导演,被控告性侵害,台中地院判刑3年8月。(记者张瑞桢摄)
〔记者张瑞桢/台中报导〕曾拍摄歌手蔡依林音乐MV「恋我癖」的谢姓导演,被台湾的女性友人小芳指控,谢男宣称自己在中国与其他女性有性关系,不愿意与小芳正式交往,却又趁小芳入睡时「硬上」,性侵害得逞,谢男则辩称是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台中地院认为他触犯强制性交罪,且有逃亡之虞,当庭谕知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至明年(2026年)2月止,今天进一步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可上诉。
中检起诉指控,谢男曾追求女子小芳(化名),去年2月12日两人约会见面吃饭看电影,晚间于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小芳询问谢男是否愿意与她正式交往,成为情侣?谢男却说自己在中国上海,与其他女性有开放的性关系,不愿意与小芳正式交往,不料,两人回到汽车旅馆,谢男试图与小芳再度发生性关系,被小芳拒绝后,谢男趁小芳入睡时,强行性侵害小芳,事后还传讯息向小芳道歉。
台中地检署侦查与台中地院审理时,谢都否认性侵害指控,指称是双方合意性行为,台中地院不采信辩词,依强制性交罪判处他3年8月徒刑,可上诉二审。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