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4 6 月

香港12岁中学生制炸药被捕

香港一名十二岁中学一年级男生,被指控涉嫌企图制造炸药被捕和扣查。警方指制作炸药在香港属非常严重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十四年;若有人企图导致爆炸,以图危害生命或财产,一经定罪,最高更可判处监禁二十年。

香港警方说,涉案男童疑似在上个星期天,在将军澳区进行化学实验,并在社交媒体Instagram的一个公开帐号发布短片,声称自己正制作炸弹,以及暗示已成功制成炸药。警方调查后,同日在区内将他拘捕,检获一批化学物质,正化验成分,亦检走打火石、防护面罩、手机及平板电脑等。

香港警方星期二交代案情,展示多张相片,其中一张显示男童未有穿著任何防护衣物,在一处桥底疑似进行化学实验。警方指有关地点的旁边有公众休憩处,虽然事件未有造成任何人命伤亡或财物受损,但若炸药实验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香港警方相信男童是自学制造炸药,调查方向包括犯案动机、购买原材料的途径、是否有其他同伙,或是否遭人教唆等。

警方指是有公众举报,揭发事件,才能及早介入。男童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短片的IG帐号,未有太多追踪者,形容已「在罪行最轻微的时候扑熄了」,制止他继续散播极端思想。

香港警方介绍案情说,留意到「自我激化」在全球有年轻化趋势,强调无论任何地方或背景的青年,都有可能受极端思想影响,甚至进行涉恐、涉暴行为;若市民察觉到身边的人士,在思想或行为上,有趋向极端的迹象,应及早主动寻求专业协助,甚至果断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