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9 6 月

港府拟立法「特首可认定刑事案涉危国安」 李家超:减少争拗

港府拟订附属法例,特首可认定刑事案涉危害国安,外界忧虑这恐进一步扩大国安法的适用范围。香港特首李家超9日回应称,附例目的在于减少争拗。

港府8日建议再就香港《基本法》23条《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国安条例)第110条订立附属法例,列明特首发出「证明书」将刑事案件定性国安案件的权力,综合官员议员发言及举例,某人干犯某罪行如偷窃,而特首判定事涉国家安全,该案即属国安案件,在调查、审讯及羁留过程也按国安案件规格处理,例如警方可申请延长羁押被捕人、采用指定法官审理。保安局长邓炳强称订例有助讲清法例含意,「不用在法庭内由法官再演绎法律」。

明报报导,香港特首李家超9日称,发出证明书属严谨和严肃的工作,每次都会审慎行事;又称许多涉国安的敏感情报只有特首可阅览,资料未必可公开透露。

李家超说,是次附例可让现时法例中,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界定机制更清晰,旨在「减少争拗」,证明书发出后会按国安法一般程序处理。他强调,附例并没有增加相关适用范围,并没扩充罪行定义、增加罪行、罚则和权力。

而相关举措在港引发讨论,港大法律学院教授杨艾文说,特首有可能按机密资料判定与国安有关而发出证明书,而即使案件表面上无关国安,涉案被捕者也无从挑战,也是行政机构权力不受覆核的危险。杨艾文进一步指,日后运作上警方及控方会否等待特首证明书才处理,外界难知道,但认为对案件调查初期或是好事,因为警方未必会将不明显个案视为国安案,直到特首发出证明书。

港府拟订附属法例,特首可认定刑事案涉危害国安,香港特首李家超9日回应称,附例目的...
港府拟订附属法例,特首可认定刑事案涉危害国安,香港特首李家超9日回应称,附例目的在于减少争拗。(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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