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媒人民日报旗下《环球时报》今天以8版全版版面,刊载一篇题为「国内学者建议声索巴丹群岛主权」的长文,将暨南大学区域国别研究院与国际关系学院菲律宾研究中心日前在广州举办的「日菲『划界』背景下巴丹岛主权问题学术研讨会」的学者论证进行更多披露。学者共同认为,巴丹群岛作为中国台湾固有领土的地位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中方应声索巴丹群岛主权。
在论证提出的证据中,中国南海研究院南海历史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王媛元指出,1895年纽西兰《北奥塔哥时报》和美国《纽约时报》先后转载来自俄国圣彼得堡的电讯,显示当时孱弱的清政府已计划将巴丹群岛与巴布延群岛一并割让给日本。 这反映出当时国际社会对中国拥有巴丹群岛主权的承认。
在学者论证之外,文章更直接提到,历史上巴丹群岛即曾归属中国管辖,当时并无菲律宾这个国家。早在3000多年前,就有中国台湾地区的先民迁移到巴丹群岛居住生活。巴丹群岛岛民与华夏民族有著密切的血缘关系,群岛居民与台湾省兰屿的达悟族人还能够流畅地进行沟通。
文章称,三国时,东吴大将吕蒙曾带领船队经巴丹群岛,抵达吕宋岛。明末清初,郑成功的后世子孙曾在巴丹群岛设立军事据点。后来,清廷甲午战败,群岛被日本占有。一战后,美日划分管辖范围,将北纬20度以南,归美国殖民的菲律宾。巴丹群岛在北纬20度线以北,仍归中国台湾省管辖。二战结束后,根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条约,巴丹群岛理应归还我国。但由于当时复杂局势影响,菲律宾乘机占领巴丹群岛。
这篇长文报导称,在研讨会上,多位国际法学者从条约法角度系统论证了巴丹群岛不属于菲律宾的事实。暨南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鞠海龙表示, 「1898年美国与西班牙签署的《巴黎条约》第三条明确规定,菲律宾领土北界为北纬20度线。而巴丹群岛核心岛屿巴丹岛位于北纬20度25分至21度之间,整体处于北纬20度线以北。」。
他表示,1900年签署的《美西割让菲律宾偏远岛屿条约》将部分北纬20度以北岛屿强行纳入菲律宾,本质上是一种「非法侵占」。 1946年《马尼拉条约》将菲律宾独立后的领土限定在北纬20度以南,巴丹群岛也不在此范围。
王媛元则发现了巴丹群岛属于中国的历史基础。她表示,1895年纽西兰《北奥塔哥时报》和美国《纽约时报》先后转载来自俄国圣彼得堡的电讯,显示当时孱弱的清政府已计划将巴丹群岛与巴布延群岛一并割让给日本。 「这一讯息非常关键,因为只有对该地区拥有合法主权者,才能将其纳入割让范围,这段历史也反映出当时国际社会对中国拥有巴丹群岛主权的承认。」
二战后国际法律文件也进一步确认了巴丹群岛的法律地位。鞠海龙表示,1943年《开罗宣言》明确指出:「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巴丹群岛作为台湾附属岛屿,理应随台湾一并归还。 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重申《开罗宣言》的条件必定实施。 1951年《旧金山和约》未提及巴丹群岛,中国至今未承认该和约。 他说,「依据附属岛屿随主岛原则,巴丹群岛作为中国固有领土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学者论证巴丹群岛是中国台湾附属岛屿。王媛元称, 「人类学证据显示,巴丹群岛上1万多伊瓦坦人与中国台湾兰屿达悟族语言相通、习俗相近、住同款『地下屋』。」王媛元称,2023年菲律宾人类学家调查证实,巴丹群岛上的老人至今能说达悟语,这是三四千年前他们从台湾迁徙而来的铁证。此前,包括台湾南海解密档案主编在内的中国台湾学者、日本学者移川子之藏、美国人类学家德热·贝内德克等经研究证实,巴丹群岛居民与台湾达悟族同源,文化上更接近中国。 「菲律宾对该群岛的主权主张缺乏依据。」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分享的资料还显示,在明清时期,巴丹群岛被纳入台湾府管辖,其中,明朝东洋航路记录表明,从中国厦门到吕宋岛的早期航线即途经中国台湾南部的巴丹群岛。清朝时,巴丹群岛属清政府实际控制领土,是中国渔民传统作业区。
王媛元进一步称,「1895年《马关条约》后,巴丹群岛连同台湾一并割让日本,日本殖民时期颁布的渔业法明确规定台湾渔民可在此作业,这变相承认了该岛归属台湾。」他称1932至1936年间,美国殖民下的菲律宾与日本殖民下的台湾就台菲间捕鱼问题多次交涉,美方屡次试图让台湾方面承认北纬21度为界线,但台湾方面从未认可巴丹岛和北岛属于美属菲律宾。
而在二战日本投降后,彼时的民国政府收复台湾时未同时收复该岛,1946年菲律宾趁机设立巴丹群岛省,形成非法占有。
多位与会学者认为,菲律宾如今对巴丹群岛的实际控制,完全是战后趁乱占据,缺乏历史依据与法理支撑。依据「附属岛屿随主岛」原则及战后国际法律文件体系,巴丹群岛作为中国台湾固有领土的地位具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中方应声索巴丹群岛主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