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今年3、4月期特别奖(新台币1000万元)及特奖(200万元)中奖发票,目前共有10张未领;未领的千万大奖发票中,有幸运儿花21元在全家Family Mart买饮料,兑领期限为今年9月7日。
财政部提醒,仍在兑领期限内的115年3、4月特别奖及特奖中奖发票,目前各有6张、4张未领,兑领期限至115年9月7日止。
据财政部统计,截至目前,3、4月期未领的特别奖(1000万元)发票,包括民众在App Store花费200元购买应用程式的发票、桃园市桃园区桃莺路三妈臭臭锅开出的230元发票、桃园市大园区和平西路7-ELEVEN花45元购买饮品的发票,以及台中市大雅区科雅路全家Family Mart开出的饮品21元发票。
另外还有台中市南屯区惠文路全家Family Mart开出的39元发票,以及高雄市左营区至圣路中华电信开出的1399元发票,交易项目为行动月租费。
未领特奖(200万元)发票有4张,包括台北市中山区林森北路乐法饮料店开出的201元发票、台中市后里区四村路全家Family Mart开出的食品23元发票、台南市中西区民族路7-ELEVEN开出的食品59元发票,以及台南市东区林森路农会超市开出的食品700元发票。
今年3、4月统一发票中奖号码分别是特别奖19531471,特奖8594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