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18 11 月

获刑2年的辽宁锦州市北镇市闾阳镇法轮功学员韩艳文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1118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的辽宁锦州市北镇市闾阳镇法轮功学员韩艳文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韩艳文:辽宁锦州市北镇市闾阳镇法轮功学员,女,家住北镇市闾阳镇闾四村,她因坚持法轮功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

202562日至3日,锦州市下辖的各县市公安局伙同派出所警察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大绑架、抄家,至少36人被抓捕;北镇市有八位法轮功学员被闾阳镇派出所警察抓捕,其中六位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构陷。六位法轮功学员都是女性,她们是:闾阳镇吕四村的韩艳文,头台子村的赵春艳、田秀芬、苗桂君,下肖村的李淑珍、王玉兰。后都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511月获悉,韩艳文被判刑2.刑期至:202762日。

文章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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