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 1 月

高雄人夫行事历藏「中出笔记」 被老婆抓包偷情24次

人夫把偷情次数纪录在行事历,被妻子发现。示意图。(资料照)

人夫把偷情次数纪录在行事历,被妻子发现。示意图。(资料照)

已婚男子大壮(化名)偷吃小三黎姓女子,不仅把与发生性的细节逐条记在行事历,还留下不雅对话的录音档,最终被妻子李女掌握证据提告,法官认定小三侵害配偶权成立判赔20万元。

判决指出,人夫大壮与李女结婚23年,育有4名子女,2024年3月至7月间,与小三黎女交往密切并多次发生性行为,李女察觉后身心受创,主动联系黎女要求和解未果,对方甚至回应「那妳去告」,李女提起民事求偿99万9999元。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时,黎女否认不正当关系,但李女提出录音档,内容可听见两人于私密情境中的喘息、暱称与亲密对话,并伴随「老公死掉了!」、「要不要停下老公」,伴随亲吻声和口水声、讨论要种一圈草莓,以及「屁股抬高」、「我要做到死!」、「爽死喔。啊哈…嘶…啊…」、「接下来从屁股」、「一开始会痛,后面就舒服」、「老公要…老公…老公要X死我吗?」等令人脸红心跳的对话。

此外,大壮在行事历中以编号方式,记录与黎女的性交次数、地点、是否完成及个人感受,从「No1放入无出」、「No2有做九无出」、「No3中午内出」、「No4某透内出」、「No5某透内用-5000」、「No6捷运无感速出内有透」等,共计24次,成为关键证据。

法官另查出,黎女曾将住处钥匙与手机交由大壮使用,并传送多张私密照片,双方对话亦充满性暗示。综合录音、行事历笔记、悔过书等证据,因此认定两人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线,严重侵害配偶权,判赔20万元,可上诉。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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