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8 1 月

联合国公海条约生效 为保护海洋生态提供法律框架

旨在保护公海生物多样性的联合国(UN)划时代「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简称公海条约)今天生效,为各国提供具法律约束力的框架来应对过度捕捞等威胁。

路透社报导,联合国经过15年谈判后,于2023年3月敲定「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协定」(Biodiversity Beyond National Jurisdiction,BBNJ),要为原本未受规范的公海下广大生态系统建立1个全球性的「海洋保护区域」网络,目标最晚在2030年实现让30%的海洋环境受到保护。

公海条约筹备委员会主席之一、澳洲外交部首席助理部长麦卡锡(Adam McCarthy)在记者会上表示:「全球海洋的2/3,也是地球表面一半的区域,将首次有全面的法律系统(保护)。」

公海条约于去年9月19日达到获得60国批准的门槛后,启动120天内正式生效的程序。其后批准国已增至80多国,包括中国、巴西和日本;英国、澳洲等国也预料不久后跟进。美国则在前任拜登(Joe Biden)政府时期已签署,但至今未批准。

依照条约,各国必须对会影响海洋生态的活动进行环境评估。此外,条约也建立让各国能共享「蓝色经济」成果的机制,这类成果包括可供生物技术等产业利用的「海洋基因资源」。

根据环保人士说法,若要达成所谓「30前30」(30by 30)的目标,也就是在2030年底前让30%的海洋受到正式保护,必须再设立19万多个保护区;相较于目前只有2900万平方公里或约8%的海洋受保护。

另一方面,一些保育人士所指目前海洋环境最大威胁之一的深海采矿热,公海条约的影响也有限。麦卡锡不讳言,这份协定虽然「非常具企图心,但有某些范畴上的限制」。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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