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尹翼星)近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布告,引发关注。罪犯张某海(生于1990年5月)犯故意杀人罪,连杀两人,后果严重,被判处死刑。1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应现代快报记者,张某海已被枪决。
布告显示,2024年9月1日,张某海通过网络结识被害人李某某(女,19岁),并于同日将其约至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某住处发生性关系。9月17日,李某某提出离开,张某海采取控制其手机等方式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3日后,因发现李某某使用手机向外求救,张某海将其杀害。
首次作案后,张某海罪行未止。他从被害人李某某的手机中找到了其好友朱某(女,19岁)的联系方式。同年10月,张某海冒充李某某的身份与朱某取得联系,并于10月7日以支付金钱为诱饵,将朱某骗至其家中发生性关系。次日,张某海驾车将朱某带至阿拉善左旗宗别立镇一处偏僻区域,将朱某杀害。
阿拉善盟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海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非法限制李某某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法院认为,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2025年,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后,张某海未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裁定核准对张某海的死刑判决。
2026年1月2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张某海被执行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