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旅游不便险制度上路,产险业者针对市场流传「实支实付型保障不受两张保单限制」的说法,业者直言并不正确。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旅游不便险商品多采「包裹式销售」,也就是将各项保障整合为单一保单贩售,并未提供可单独购买的实支实付型商品,因此实务上仍受两张保单上限规范。
业者说明,一般旅游不便险涵盖六大保障项目,其中包括四项定额给付,如班机延误、行李延误、行李损失及旅行文件损失;以及两项实支实付保障,即旅程取消与旅程更改。由于定额与实支实付项目无法拆分购买,旅客即使仅有意加强实支实付保障,仍须连同定额给付项目一并投保。
因此,当旅客已向两家产险公司购买旅游不便险后,定额给付项目的保障额度即已达制度上限,便无法再向第三家公司单独加保实支实付型保障。业者强调,这也是为何所谓「实支实付可无限加保」的说法并不成立。
产险业者进一步指出,采取「包裹式销售」主要是基于风险控管考量,避免投保人仅选择如班机延误等理赔机率较高的项目投保,造成风险集中与保险机制失衡。
同时,从实务面来看,目前市场上亦尚未有保险公司推出单独贩售实支实付项目的旅游不便险产品。实支实付保险的理赔是采损害填补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