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期货交易所于6月4日调高旺宏期货(DIF)保证金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的1.5 倍。
本次调高系旺宏(2337)经证交所于6月2日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处置期间为6月3日至6月16日。期交所依规定自6月4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并于证券市场处置期间结束后,于6月16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保证金。
参照证券市场处置措施,调整期间如遇休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全日暂停交易,则恢复日顺延执行。
台湾期货交易所于6月4日调高旺宏期货(DIF)保证金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的1.5 倍。
本次调高系旺宏(2337)经证交所于6月2日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处置期间为6月3日至6月16日。期交所依规定自6月4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并于证券市场处置期间结束后,于6月16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保证金。
参照证券市场处置措施,调整期间如遇休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全日暂停交易,则恢复日顺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