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4 1 月

黎智英国安案其他被告续求情 要求减刑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9人被控港区国安法的案件,今天继续进行被告的求情程序,早前认罪的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等人希望获得减刑,理由大致是在案中角色有限。

综合本地媒体发自庭内的报导,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师昨天以黎智英的健康问题求情,并指其年龄「已达平均寿命」,在囚的每一天都令其「离生命尽头点更近一步」。

前律师助理陈梓华、「重光团队」成员李宇轩及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昨天完成求情。其余被告包括前苹果日报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前总编辑罗伟光、前社论主笔杨清奇、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今天陆续在庭上求情。

据报导,陈沛敏的代表大律师早上在求情时表示,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应被纳入考量,陈沛敏在案中只负责苹果日报的印刷版本,在案中角色有限。

陈沛敏的代表大律师表示,陈沛敏曾反对黎智英提出的「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动,又指她在求情信提到,当初对于不满的事情,应采取更坚定的立场,现感到非常后悔。

冯伟光的代表大律师求情时同样提出,被告在案中的角色应该被纳入判刑考量,他只负责确认新闻的英文翻译准确。

代表前总编辑罗伟光的资深大律师采纳书面陈词,庭上补充指,罗为「苹果日报慈善基金」的董事之一,积极参与筹款活动,希望法庭在认罪扣减外,额外给予减刑。

代表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的大律师求情时表示,林第一时间认罪,角色有限,属陈沛敏的下属,只负责苹果日报的中文版。林希望早日出狱,可以照顾父亲,强调他是以员工身分被拖入浑水。

连同黎智英,这起国安案件共有9名被告,黎智英及苹果日报3家公司各被控1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1项「串谋刊印、发布、邀约发售、分发、展示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前者属于港区国安法罪行,后者是一般刑事罪行。

黎智英又因为卷入「重光团队」的案件,被加控1项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罪。

2025年12月15日,法官裁定黎智英各项罪名成立。

张剑虹、陈沛敏、罗伟光、林文宗、冯伟光及杨清奇同被控勾结外国势力罪,他们已于2022年向法庭承认罪行,等待黎智英的审讯结束后一并判刑。

根据国安法,触犯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者,处以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