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大陆央行)22日发布,2025年第四季度,对2家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作出经济处罚共人民币5万元(新台币22.5万元)。
中新经纬报导,其中,江苏城市空间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支公司被警告,并处人民币3万元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警告,并处8000元罚款。
大陆央行表示,将持续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社会公众遇到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可依据「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金融监管总局公告〔2025〕第29号发布),依法维权。
大陆央行曾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5年底联合发布「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简称「规定」),明确自2026年2月1日起,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及各类经营主体,不得随意拒收人民币现金,不得对现金支付采取歧视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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