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期货交易所23日公告调整旺宏期货契约(DIF)、欣铨期货契约(NEF)及金居期货契约(PQF)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并自115年1月26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实施;另外,也调高台玻期货契约(KUF)所有月份保证金适用比例为现行所属级距适用比例的1.5倍,本次调高系台玻(1802)经证交所公布为处置有价证券,期交所依规定自1月26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调高保证金,并于证券市场处置期间结束后,于2月5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恢复为调整前之保证金。
参照证券市场处置措施,调整期间如遇休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全日暂停交易,则恢复日顺延执行。 $(document).ready(function () {nstockStoryStock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