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旅游旺季将至,观光署今天公布今年前5月最新旅行业营运状况,其中威顺旅行社因财务业务状况异常,遭勒令停业3个月,另有7家旅行社遭废止或撤销执照,8家申请解散。
为保障旅游消费者权益并维护旅行产业健全发展,交通部观光署发布新闻稿表示,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43条公告115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旅行业营运状况,凡依法被废止执照、经票据交换所公告为拒绝往来户,或自行申请停业旅行业相关名单,均已公开于观光署官网消保事项专区供民众查询。
观光署表示,依法已停业或解散旅行社均不得营业,民众若发现违法营业情形,可检附事证向观光署检举,共同维护安心、安全的旅游环境。
根据观光署公告名单,威顺旅行社因财务业务状况异常显有困难,已无法履行契约责任,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4条第2项及行政罚法第18条规定,勒令该公司停止经营旅行业业务3个月。
观光署指出,威顺旅行社1年内有6张支票因存款不足遭退票且未办理清偿注记情形,经票据交换所公告自115年6月5日起为拒绝往来户,提醒民众留意;和谐旅行社则出现在115年旅行业保证金经扣押或执行旅行社名单。
遭观光署废止或撤销旅行业执照名单共7家,包括庆祥旅行社、草屯旅行社等。
经核准及主管机关副知解散(注销税籍)旅行业,包括乐皮旅行社、永丰旅旅行社等8家。
自行申报及主管机关副知停业、展延停业名单(仍停业中旅行社),包括大宏旅行社、遇见国际运通旅行社在内等41家。
观光署表示,国人在计划国内外团体旅游、购买国际机票或邮轮商品出游时,首要任务是确保业者的合法性,至于参团前务必选择领有旅行业执照合法旅行社,并至观光署行政资讯网查询合格从业人员、领队及导游名单。
此外,签约前也应详阅旅游定型化契约条款及确认团费包含及不包含项目,汇款缴费应确认帐户为旅行社所有,及索取代收转付收据,并视需求加保旅游平安保险及旅游不便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