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9 12 月

获刑4年的沈阳市68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淑华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129日,本网获悉获刑4年的沈阳市68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淑华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王淑华:辽宁沈阳市法轮功学员,女,1957年生,202568岁。辽宁省昌图县人,居住在沈阳市浑南区。王淑华退休前连续二十年先后担任昌图县大兴中学政教主任、教学副校长等职务。19985月,王淑华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7月中共疯狂迫害法轮功后,王淑华因坚持修炼法轮功,在2000年被免去副校长职务,做调研员工作。2002年因她不放弃法轮功信仰被非法劳教三年,关押到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

2025823日,王淑华只是向路人刘凤清宣讲法轮功,竟遭到刘凤清的穷追猛打、恶意举报,王淑华当即被打得头晕且小便失禁。沈河分局警察随即将王淑华抓捕,并对她采取刑讯逼供、关铁笼子、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等酷刑进行违法取证、恶意构陷。后将其关押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每天对王淑华掐两腮野蛮灌药。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王淑华20251119日遭到大东区法院庭审,一周后大东区法院下达了判决书,王淑华被判刑4年,罚金三万元。刑期至:2029822日。

文章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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