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晓敏:写给中央巡视组的举报信(已答复我)
我于2025年5月初,曾在四川省锦江监狱四监区,给你们投寄过一封投诉检举举报信,不知你们是否收到。我就我个人从2021年5月26日直到2025年5月份,在成都看守所、锦江监狱内所有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就个人经历的司法不公,执法混乱监督不力,打击报复和栽脏构陷等经历,用文字的方式给你们投递了书信。
但是不知何故,在我离开监狱的当日凌晨,监狱管理方却不允许我将原文带出。为此我心有多虑,故在自由后的第二天,即今日马上再给你们一份举报投投诉信。希望你们能够收到,还能与我保持进一步的联系,对此要求敬请理解和包涵。
我是2021年5月28日,被成都市金牛分局以“寻衅滋事罪\"逮捕。经历一年多半的等待,最后由金牛法院判处四年有期徒刑。从立案到庭审,该案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违纪和违约的大小问题。在进入到锦江监狱后,我重新启动申诉程序,详细列举了公检法三家司法机构,各类严重、原则和明显的诸多问题。但是直到我离开监狱的二年时问里,仅有成都市中级检察院给了我一份正规的回函,其余机构都是杳无音信石沉大海。
就在2024年至2025年的上半年,我又给成都市纪委、四川省纪委、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司法厅等国家机关,再邮寄了更加强烈的投诉举报信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