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恐怖情人!见不到前女友竟扬言纵火 法官判罚

未酿成憾事。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审结,认定苏男触犯强制未遂罪,判罚8千元。(记者吴升儒翻摄)

未酿成憾事。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审结,认定苏男触犯强制未遂罪,判罚8千元。(记者吴升儒翻摄)

〔记者吴升儒/新北报导〕新北市苏姓男子不满与江姓女友分手,今年2月5日深夜前往江女父亲居住地,要求前女友出来见面,被江父果断拒绝,苏男却割破纱窗,更称若见不到江女就要纵火,所幸警方及时到场制止,未酿成憾事。新北地方法院近日审结,认定苏男触犯强制未遂罪,判罚8千元。

检警调查,苏男因不满与江女分手,于案发时手持水果刀前往江家门口咆哮。江父出面要求对方离去,苏男却坚持要见上前女友一面。遭到拒绝之后,先是拿水果刀将大门纱窗割破,又恫吓江父若不叫江女出面,将会纵火。并以脚踹及持灭火器敲打铁门,让屋内人员心生畏惧,赶紧报警处理。

苏男见警方抵达后,拔腿逃逸,现场遗留下用来割纱窗的小刀一把,事后警方循线调查,寻获苏男住所,将其约谈到案说明。

检警侦讯时,苏男坦承犯行,表示确实有前往江父住所持小刀割坏其纱窗,且扬言纵火。检察官侦讯后,依强制未遂罪将苏男起诉,并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法官审理后,认定苏男虽未纵火,却出言恐吓,已让江姓被害人心生畏惧,故依强制未遂罪判罚苏男8千元。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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