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院长发现”推翻三级法院裁决,却未指出具体错误引争议
2021年3月8日,松花江畔著名的北大壶滑雪场脚下,已是春光明媚,曾经的建筑商张德富却独自一人卷缩在一间很小的办公室里,脸上刻满了沧桑和坎坷......八年前,他实际施工了永吉县北大壶镇北来顺商场,对方却拒不给付工程款。打了七年的官司,他终于赢了,可是吉林市中级法院一个匪夷所思的“院长发现”,直接推翻了三级法院的裁判,将他本以全胜且已执行的官司打回原点,他感到十分不平:“这是多么恶劣的司法环境?在吉林市,还有公理吗?在这样的司法环境下,吉林市的企业还能生存吗?!”
许传新拒不给付工程款,法院多次判令给付
张德富是吉林省吉林市人,曾经当过兵,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后干过一些工程。他向记者介绍:2012年7月,张德富与永吉县北大壶镇内的许传新签订了建筑施工合同,并同时进场施工。2013年10月30日竣工,并通过验收合格已使用。之后在结算工程款的过程中,两人出现分歧。2013年10月10日,张和另外两人将工程结算书送达许传新的传新影楼,许拒绝签字,许认为楼盖完了,也开始使用了,不给结算就给不了工程款。无奈之下,张德富只好将许传新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工程款,永吉县法院经开庭审理分别做出(2015)永民一初字第1031号和(2015)永民一初字第1032号两个判决,其中(2015)永民一初字第1032号这样记载:
经审理查明:......2013年5月31日,被告许传新(甲方)与原告张德富(乙方)、嘉鑫公司(丙方)签订北来顺商场、商住综合楼、车库项目转让合同,三方就该项目转让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该协议于2013年6月5日作废。原告张德富借用凯达公司的施工资质,于2012年7月7日进场施工,建设北来顺商场(三层),2013年10月30日竣工,并向建设单位管理部门报请竣工验收。在建设过程中,均是被告许传新给付原告张德富工程款。该楼实际建筑面积6226.40平方米,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