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一退休干部私人住宅三年没有通行出路
核心提示: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而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深化司法改革,应当引导公众把法律上公平正义的诉求纳入到司法程序中来,而法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公正地办好每一个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努力让司法案件中的每一个矛盾纠纷都通过公正司法得到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简单问题人为复杂化
2002年,时年58岁的罗占章经人介绍,从地产公司购买了一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竹丝岗大马路9号“葵园”。然而,正是这栋华侨小楼,给现已年逾古稀的退休干部罗占章(记者称呼罗老)带来了诸多烦恼,甚至精神伤害。
图为建于1936年的华侨小楼”葵园”
根据历史记载,“葵园”华侨小楼建于1936年,独立小院的三层红砖楼房,解放后空军高射炮兵为保卫广州城免受国民党飞机的空袭,征用东山口竹丝岗这块高地作阵地,“葵园”驻扎临时营部,小楼北面为空军高射炮兵阵地和连片营房。那时的“葵园”,历史出入口向南通行到竹丝岗大马路。相当一段时期,部队流行放映露天电影,附近居民均从“葵园”南围墙出入口到部队观看影片,丰富文化生活。
“文革”时期,部队为方便军事管理,把“葵园”南围墙大门封墙,其出入口又临时改为从部队大院竹丝二马路39号大院进出。文革结束后,“葵园”小楼房业主杨某、杨某、梁某等三人委托其亲戚王某经过中国驻美国领事馆和广州市房管局取得了“葵园”新的合法房产证,收回该房屋并委托广州地产公司公开出售。
退休干部罗占章通过合法手续取得“葵园”小楼后,面临无法正常出入的窘境,南面历史出入口被封堵了,部队营区不准通行,最后经过部队与罗占章的共同努力下,广州市规划局批复穗规信(2010)38号文件。罗占章根据38号文“恢复在南侧围墙上临西处南侧出入口”条款内容,于2010年初在小楼围墙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