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鉴:致信公安部长赵克志——买官者荼毒八百万信阳乡亲
尊敬的公安部长赵克志:
您好!
我是河南省信阳市维权人士邢望力的儿子邢鉴,2021年4月20日,我的父亲邢望力因为探望了软禁在同市的人权律师江天勇,现在他被信阳警方认定为寻衅滋事,非法羁押在息县看守所。每天忙于学业的我,不得不思考一下信阳警方为何如此邪恶?通过多方查证:原信阳市副市长李长根任职信阳市公安局长期间受贿31人,其中30人涉嫌行贿买官,至今为止仍有多人担任信阳市区、县的公安局长、政委、队长、所长等领导职务;在您所管辖的土地上有十四亿人口,但是30名买官者不得到法律的制裁,他们将继续荼毒信阳八百多万人口。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孰重孰轻?还望您自行斟酌。
根据李长根(2015)漯刑初字第27号刑事判决书:
据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第十三条:2008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长根利用担任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刘某3的请托,在办公室多次收受刘某3总计16万元人民币,将刘某3从固始县公安局副局长逐渐提拔为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政委、光山县公安局政委、局长,并承诺继续对刘某3在工作上和职务晋升上提供帮助。
经查证刘某3是刘洋,现任息县公安局局长。
据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第十六条: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李长根利用担任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时任商城县公安局政委周某2的请托,在办公室三次收受周某2共计14万元人民币,将周某2提拔为商城县公安局局长。
经查证周某2是周从贵,现任罗山县公安局长。
据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第三十条:2012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李长根利用担任信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政法委书记的职务便利,接受时任罗山县公安局政委王某5的请托,两次收受王某5共计3万元人民币,将王某5提拔为罗山县公安局局长,并承诺以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