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人黄子佼因持有2259部少年性影像,被检方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罪起诉,一审判决8月徒刑,并科罚金10万元;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改依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非公务机关非法搜集处理个人资料罪判1年6月徒刑,宣告缓刑4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应提供180小时义务劳务,参加3场次法治教育,可上诉。
高院指出,一审漏未斟酌非法搜集处理个人资料罪,应加重其刑,原审认定被害人数为35人,而上诉后合议庭认定被害人数为37人,审酌黄子佼为一己私欲主动加入创意私房论坛成为会员,并且从论坛购买、下载、储存性影像,对于我国儿童少年身心健全发展环境影响非轻,因此量处主文之刑度。
高院考量黄子佼没有前科,且与37名被害人都已经和解,且给付赔偿完毕,可见黄子佼有弥补被害人所受损害的真意以及具体作为,同时37人都同意给予黄子佼缓刑的机会,因此宣告缓刑4年。
黄子佼2014年2月12日起注册成为「创意私房」会员,陆续购买儿童或少年性影像,再以电脑主机下载,储存在硬碟之中。黄侦查时认罪,审判时改口不认。
台北地院一审认为黄子佼购买性影像数量不少,他的犯行自然提高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的危险性,考量他尚未与被害人和解,台北地院一审判处黄子佼8月徒刑,并科罚金10万元,罚金如易服劳役,则以1000折算1日。
台北地检署另查获黄子佼还持有其他未成年人性影像,高院二审并案审理,被害人也从35人扩增为47人。案件上诉审理期间,黄子佼开始和被害人谈和解。
上月21日高院言词辩论终结,黄在法庭上落泪,表示因本案毁了人生,失去一切还要支付赡养费,并说「我不懂法律」、「我懂得被害人的痛」。黄的律师也向媒体表示,「37名未成年都和解了」,不过当时一名被害人告诉代理人认为是「话术」。
高院定于今日上午10时宣判,而黄子佼昨透过律师紧急发声明,再度道歉之外,并表示他已认知每一张儿童少年性影像,都是一个血淋淋的故事,会造成儿童少年一辈子的创伤。若没有下载就没有人会供给,对于当年做错的事情,已深刻且诚挚地悔悟,祈求每个受害者原谅。对于诉讼过程中造成受害者身心再次受害之处,也再次表达深挚的道歉。
黄子佼委任的律师事务所也指出,因本案为儿少案件,被害人个人资料均受遮掩保护,黄子佼完全无从主动与被害人接洽和解事宜,最终透由法院的大力协助,才能与全数被害人达成和解。
文章来源:联合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