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修订草案被指忽视女犯权益,女律师建议加强性别平等
编者按:下文聚焦《监狱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女服刑人员权益保护方面的争议,并引用律师、NGO 与学者的建议与分析。内容有助于补充主流修法讨论中性别视角的欠缺。读者可关注修法文本何时定稿、女监预算与警力配置是否调整,以及制度化监督机制如何落实。
编者:路遥
• 贯彻性别敏感与实质平等
• 保障人格尊严
• 免受性别暴力
2025年10月11日,来自广东的女律师陆妙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了修法建议书,敦促立法机关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过程中贯彻性别敏感与实质平等、保障女犯人格尊严及免受性别暴力。陆妙卿并同时建议提高女监拨款、加强女警作用。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监狱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居纽约的陆妙卿发现,该修订草案忽视了女犯权益。陆妙卿曾经代理过众多妇女权利案件,例如全国强制结扎行政诉讼第一案、中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第一案、广州女性就业歧视第一案等。根据多年的律师执业经验,陆妙卿认为,对于女犯、尤其是女政治犯来说,在监狱中往往面临诸多额外的侵权遭遇,例如,无遮挡搜身与体检、男警执守洗澡和如厕监控摄像、缺乏厕所、热水、卫生巾、超负荷劳动、母子分离、通信被扣等。在与多位律师、NGO人士及学者讨论之后,陆妙卿在全国人大网页提交了四条原则性建议和九项具体建议。
体现宪法和国际法性别平等原则
在建议书中,陆妙卿提出,《监狱法》修法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妇女权益保护领域的律师、社会组织及专家学者的意见。
来自北京的人权律师刘巍女士是“妇女人权捍卫者充权网络”的发起人之一,她对陆妙卿的建议表示赞同。刘巍指出:“中国是《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的缔约国。CEDAW第7条、第8条要求各国‘保障妇女参与公共事务与政策制定’”。
在建议书中,陆妙卿还提出,在监狱管理中应贯彻性别敏感与实质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