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女企業家李學葉因合同糾紛,2023年10月疑被山東省煙台市蓬萊公檢法司合謀造假、冤判三年,並列入網逃名單。讓人匪夷所思的是,這一判決至今無人執行,李學葉始終未被收押。
李學葉原是山東海陽市健鑫制衣有限公司法人,企業產品遠銷歐美日等地。
2015年5月,蓬萊市豐達染線廠張經理因未履行購銷合同條款按時供貨,主動將一輛吉普車及相關證件留在健鑫制衣廠里作擔保。但當晚,他卻用備用鑰匙將車偷走開回自家工廠。次日,張經理髮信息讓李學葉去其工廠提貨。李學葉到場後發現被騙了,由於對方並沒有交貨,於是將停在廠內的那輛吉普車開走並報警。
李學葉對大紀元表示,蓬萊警方先是以「搶奪罪」將她拘留。由於罪名不成立,2017年又對她以「尋釁滋事罪」取保候審。

李學葉擔心自己的事情會影響兒子的前途,於是申請撤案。2019年7月12日,蓬萊市公安局出具了一份「蓬萊市檢察院(2019)364號接收案件通知書」。她委託律師去檢察院閱卷,但是一名吳姓工作人員卻說此案不存在。「這是蓬萊檢察院做出了一個假的法律文書。」李學葉說。

事情到此並沒有結束。2021年,李學葉又被蓬萊警方刑拘,由於仍然沒有收集到犯罪證據,於是被改為監視居住。2023年她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三年。
李學葉說,在判決書下來之前,她發現自己名字被列為網逃名單中。「我去拿判決書,問審判長什麼時候收押我,審判長說你回去吧。我說你叫我回去,不收押我,為什麼給我掛網逃啊?他說不知道。」
「檢察院說就是法院判重了,那法院又說檢察院沒有開單子,現在就是狗咬狗。」李學葉說。
李學葉指出,公檢法司敢於串通造假、枉法裁判,背後有人在操控。
她說,當年有山東公安局的人向她透露,案件證據不足,但是檢察院逼迫警方立案。「而這一切幕後操作者是原煙台市公安局局長趙峰」。
李學葉的兩個銀行賬號被凍結,企業被迫停產。不得已她變賣了機器設備,生活陷入困境,現在只能靠一天打工12小時維生。
李學葉的生意夥伴張玉(化名)批評公檢法已淪為造假的黑窩。他表示,「李學葉也沒少抗爭,沒少受打壓。在共產黨的治下,大陸就沒有規則可言。」
本文來源:大紀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