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訊 2021年3月9日,法治與社會、網易等多家媒體發表了標題為《山東淄博:志願軍後代堅持正義被打殘,兇手至今逍遙法外》的新聞後,在當地引起了強烈反響,至今已過去了五個多月。據實名舉報人韓長吉反映,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荊書記受理了他的案件,但荊書記在處理案件的過程中,前後態度判若兩人,避重就輕,推諉扯皮不作為,自己的冤屈並沒有得到解決。
韓長吉介紹:2021年3月23日,他把媒體曝光的文章列印後和相關的證據材料,分別實名郵寄給了淄博市紀委、山東省政法教育指導組。2021年4月27日下午兩點半,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荊書記給他打電話,讓他去辦公室了解情況。因自己病情嚴重,拖到5月12日,他在妻子攙扶下來到了市公安局信訪室。荊書記詳細了解了他被打殘的情況後說:「你放心,我們這次就是針對你的情況打保護傘的,你回去耐心等待,十五個工作日,一定給你一個滿意的答覆」。他心裡想,這下總算看到了希望。
2021年5月13日八8點多,荊書記給他打電話,讓他把山東省立醫院兩個診斷證明送過去,看後又問了一些情況,突然問他:「你承包了村裡的土地,為什麼不交承包費?」這話把韓長吉給問懵了,韓長吉說:「我不但交了,而且比其他人還多交了一年的,你為什麼這樣問我?」荊書記說:「是韓致亮舉報你沒交承包費的,你要是交了,就拿出證據來,還有承包合同,還有村裡人寫的證明你父親是志願軍,一併拿來讓我看看」。
2021年5月14日,韓長吉在妻子的攙扶下,把一切證明交給了荊書記,並問荊書記「韓致亮作為一名共產黨員,為什麼一次次誣告陷害我?這樣的行為,你們紀委應該知道對他實行什麼樣的法律制裁」。荊書記說:「這個案子不歸我管」。韓長吉追問道:「不歸你管,你要我的證明幹什麼?我要是不交給你證明,就歸你管了是嗎?」荊書記說:「不是,是領導讓我問的 ,至於韓致亮誣告你的事,我也向領導反映,今天就到這裡吧」。就這樣,荊書記把他打發走了。
5月16日至6月23日期間,荊書記安排姓焦和姓張的兩名工作人員,多次讓韓長吉將所有住院病歷、各醫院的傷殘證明、拍的各種片子都送過來,有意拖延時間。一直拖到7月23日,焦領導和小張才拿出兩份處理結果:一是法醫隊劉曉輝拖延了9個多月才做出不合理的鑒定不違規;二是山東省廳董洪旺按我上交的資料做出的結果沒有錯。焦領導要求他在處理意見上簽字,並問他處理的結果滿意嗎?韓長吉說:「一點都不滿意」,並在處理結果上籤上了「不認可」。但處理結果材料不給他,也不讓用手機拍照。
據法律資深人士稱: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九條規定,根據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和被害人當時的傷情及醫院診斷證明,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託之時起24小時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在3日內出具鑒定文書。對傷情比較複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託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從韓長吉所反映的問題及提供的相關證據材料來看,他從一個正常人被打成了殘疾人,傷情並不複雜,完全可以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做出傷情鑒定報告,卻被人為的拖延了九個月。山東省公安廳的法醫董洪旺,在明知韓長吉主要傷情證據沒送來的情況下,就做出了傷情鑒定報告。對於這兩個明顯的問題,淄博市紀委卻認定均合規合法,確實令人匪夷所思。
綜上所述,不難看出淄博市紀委荊書記,在聽取了韓長吉的情況說明,查看了相關證據材料後,並沒有解答韓長吉所投訴的問題,也沒有給當事人說明根據什麼法律法規認定投訴的問題是合法的,就像是按照領導的意圖走了一個過場和流程,輕易的就打發了當事人。我們希望淄博市紀委按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認真調查處理侵犯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違法違紀問題,在打黑除惡的鬥爭中真抓實幹,敢於打擊保護傘,為人民群眾辦實事,千萬不要走「查辦腐敗者更腐敗」的老路,因為倒在這條路上的人並不少。(記者趙明生 李同 車文德 閆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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