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26 12 月

苗栗市吸毒男持刀隨機砍人 苗檢防再犯聲押獲准

列管毒品人口何姓男子(中)涉嫌持刀隨機傷人,苗栗地檢署為防再犯,向苗栗地院聲請羈押。(民眾提供)

列管毒品人口何姓男子(中)涉嫌持刀隨機傷人,苗栗地檢署為防再犯,向苗栗地院聲請羈押。(民眾提供)

苗栗市為公路昨晚傳出列管毒品人口何男持柴刀隨機傷人,苗栗警分局今(26)日依傷害、恐嚇罪嫌將何男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檢方以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何男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苗栗警分局昨天傍晚獲報,苗栗市為公路一家超商有男子持刀意圖攻擊民眾,立即調派北苗派出所優勢警力到場,逮捕持刀男;警方查出,何男先持柴刀砍傷1名婦人,再敲打停等紅燈車輛,然後進入超商不斷揮舞柴刀,重心不穩跌倒2次,後來被警方壓制逮捕,何男為列管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昨晚疑吸毒後犯案,對於犯案動機,一問三不知。

苗栗地檢署立即指派防範恐怖攻擊應變小組成員、檢察官呂宜臻指揮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偵辦。

檢察官今天下午訊問後,認為何男涉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同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苗栗地檢署發言人、主任檢察官劉偉誠指出,對於危害公眾安全之案件,檢方必定秉持速查嚴辦之態度,採取相應之偵查作為,以守護社會秩序與安寧,遏止恐怖攻擊模仿效應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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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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