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地院判小三須賠償元配30萬元,仍可上訴。(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人妻在丈夫過世3個月後,竟以「關係人」身分突收到認領子女調解通知書,這才赫然發現,已故枕邊人不僅早有婚外情,還與另一名女子育有私生子,十多年婚姻瞬間崩塌,最終這場情感糾葛也走上法院,一審判小三涉侵權須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經查,該名人妻與丈夫結婚十多年,育有一名女兒,丈夫今年4月間因故身亡,直到7月,人妻突然接獲通知丈夫生前已聲請認領一名未成年子女,才揭露丈夫早在2016年間即與另名女子交往,且關係維持多年。
人妻為釐清真相,調閱住家監視器畫面,發現小三曾多次進出住處,甚至被拍下在房間內的親密行為畫面,還留下清楚的聲音與互動過程,此外,人妻也搜集到丈夫與私生子出遊、慶生、參加學校活動的照片,顯示兩人早已以家庭模式相處,怒向小三求償200萬元。
更關鍵的是,人妻提出小三曾傳訊給婆婆對話內容提及「6年前你們夫妻一起跑路」、「那時你也知道我有小孩了」等語,試圖請求經濟協助,明確顯示小三早已知悉男方已婚身分,卻仍持續交往並生子,庭審中小三辯稱,她直到男方過世後才得知對方已婚,並未侵害配偶權。
法官認為,從訊息內容及監視器畫面中,小三在人妻住家走廊與電梯口刻意遮掩、神色慌張,顯非正常交往情侶應有表現,足認其早知男方婚姻狀態,審酌雙方身分、社會地位及侵害情節後,認定小三構成侵害配偶權,判決應賠償正宮精神慰撫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