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境照
鍾、江兩名男子為同住一屋的室友,前年某日搭訕一名亮麗女子,發現其在台北某酒店工作,便找來同為室友的酒店幹部安排到女子上班地方消費。兩人將女子灌倒後,鍾男心起歹意,強姦對方,過程均被江男拍下,還拿給安排的幹部看。台北地檢署偵訊後,乘機性交罪將鍾男起訴,另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起訴江男。
檢警調查,鍾、江二人與一名酒店幹部共同租住在台北市某民宅中,鍾、江二人曾與被害女子搭訕,詢問得知其工作地點台北市內某家酒店,回家後便請室友幫忙安排到該店消費。
前年9月8日晚間,在幹部的安排下,兩人如願找到該名女子坐台,三人喝到隔天凌晨,見女子已經泥醉,鍾男心起歹意,在包廂內指奸對方,江男則在一旁看熱鬧,並拿出手機拍攝。
鍾男見女子無反抗能力,竟再將人搬到廁所性侵,過程也被江男拍下,存在手機內。
事後,江男將影片跟做酒店幹部的室友分享,對方卻認為要保護好酒店小姐,與鍾、江二人溝通後,決定找被害女子出來協調賠償事宜。
被害人不甘受辱,同年月20日,到警察局對鍾、江二人分別提出乘機性交、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告訴。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鍾、江二人涉有重嫌,近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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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