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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男不滿柯文哲交保金太貴 揚言放火燒法院 判刑1年

新北市王姓男子不滿台北地院裁定民眾黨前主席以7千萬元交保,去年7至9月間發電郵到總統府,預告到新北地院出庭時,將持燃燒彈攻擊,檢方指揮三峽警方,案發前一天搜索查獲汽油彈,法院裁定王嫌羈押。圖為燃燒彈及定時器。(記者吳仁捷翻攝)

新北市王姓男子不滿台北地院裁定民眾黨前主席以7千萬元交保,去年7至9月間發電郵到總統府,預告到新北地院出庭時,將持燃燒彈攻擊,檢方指揮三峽警方,案發前一天搜索查獲汽油彈,法院裁定王嫌羈押。圖為燃燒彈及定時器。(記者吳仁捷翻攝)

新北市鶯歌區32歲男子王俊淵,去年9月不滿台北地院裁定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以7000萬交保金金額太高,竟連續寄發恐嚇電子信至總統府網站民意信箱,揚言日後到新北地院開庭時要帶燃燒彈「燃燒市府與法院」、「我殺人之前會先砸爛法院」,並製作定時酒精燃燒彈;檢警於王男預告犯案開庭前夕緊急搜索逮人,起獲3瓶工業酒精、自製定時器;台北地院依6件恐嚇公眾罪、1件預備放火罪將王男判處1年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36萬5000元。得上訴。

判決指出,32歲王男去年7到9月間,連續3度寄電子信至總統府官網民意信箱,內文指出「柯文哲交保居然要花7000萬」、「9月19日我會夾帶工業酒精通過安檢進到新北地方法院,到時候可有好戲看啰」、「燃燒的市府與法院!不結果的花果樹,就該當作荊棘燒掉」、「我心情不好也想燒個什麼,像是行政怠惰的新北地方法院」、「我發現汽油彈的味道太重了,應該使用工業酒精來製作燃燒彈,等到我9月19因為你們的轉寄行為害我要出庭應訊,我就拿出來請法院喝」。

王男一再揚言要在9月19日赴新北地院出庭時施放燃燒彈,危害公共安全與新北地院人員安全,案情重大,檢警成立專案小組偵辦,去年9月18日上午鶯歌分駐所員警持搜索票前往王男住居所,查獲自製計時裝置1組、工業酒精3瓶,當場逮捕王男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起訴。

新北地院認為新北院全院都是本案的「被害人」,有必要迴避審判,向高等法院聲請移轉管轄,去年11月高院裁准移轉由台北地院審理。王男於審理時認罪,法官采簡易審判程序審理。

法官審酌王男不思以理性和平方法抒發情緒,竟傳送恐嚇公眾及政府人員的訊息,並著手預備放火,備妥工業酒精及計時器,幸因員警及時搜索未釀成實際災害,所為不該,考量王男偵、審時皆坦承全部犯行,將6件恐嚇公眾罪各處4月徒刑,1件預備放火罪量處3月刑,7罪合併應執行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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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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