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15 1 月

588公克海洛因塞下体、藏肛门! 苗栗2女1男「人体运毒」闯关被逮

☆饮酒过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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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警方从3人的肛门、下体内起出以塑胶膜包裹、再以绝缘胶带缠绕的26包、总重量达588.54公克海洛因。(图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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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从3人的肛门、下体内起出以塑胶膜包裹、再以绝缘胶带缠绕的26包、总重量达588.54公克海洛因。(图由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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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叶姓男子及苏姓、罗姓女子3人为毒品人口,为了分得毒品施用,铤而走险,把第一级毒品海洛因包裹后,分别塞入自身的下体及肛门内,以人体运毒的方式,夹带入境。3人于去年10月被逮,从体内共起出26包、总重量达588.54公克的海洛因,苗栗地检署近日侦结,依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嫌将3人起诉。

苗栗县警察局刑警大队接获线报,指县内有毒品人口利用人体运毒方式,将毒品自国外夹带入境,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有县内毒品人口利用观光名义出境,但仅停留短短2、3天即回国之情形,报请苗栗地检署检察官陈昭铭指挥,于前年9月间起,与县警局外事科、鉴识科及苗栗警分局合作侦办。

经专案小组绵密搜证,掌握去年10月间叶男、苏女、罗女3人自柬埔寨回国,直接前往机场逮人带回,从3人的肛门、下体内起出以塑胶膜包裹、再以绝缘胶带缠绕的26包、总重量达588.54公克的海洛因。

3人所夹带为高纯度海洛因,一旦于「运送」途中有所闪失,很可能就会中毒死亡,但因3人可以分得毒品施用,也铤而走险、拿命博。

苗栗地检署表示,3名被告于拘捕到案后,由苗栗地方法院收押迄今,全案侦结,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4条第1项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嫌,提起公诉。

苗栗地检署检察长林映姿表示,苗检将持续依据行政院新世代反毒行动策略纲领及台湾高等检察署安居缉毒专案指导策略,从源头加强查缉,强化跨单位、跨境情资整合,绵密搜证,全力打击毒品犯罪,严防毒品流入国内,守护国人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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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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