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指控男师对她性侵,但因无法提出双方的LINE对话,法官判男师无罪。(情境照)
彰化一名国中少女指控遭一名补教老师多次猥亵,2人还到旅馆开房间,少女指证历历,清楚交代时间地点,也有男师载她的路口监视器画面,因此男师遭检方起诉。但该案进入彰化地院审理,少女却拿不出跟男师的LINE对话,也无2人一起上旅馆的画面,因此判男师无罪。
少女向警方说,她2024年5月跟男师在员林某游艺场认识,她当时就读国三,男师也知道,后来男师载她去一视听店开包厢,在里面对她摸胸、摸私密处约1、2个小时,后来还用手指侵犯她,又有一次男师带她到补习班顶楼拥吻、舌吻;同年6月18日19时许,男师带她到员林某旅馆,双方发生性行为。
少女拿男师骑机车载她的路口监视器画面撷图、旅馆帐单明细表、旅客登记卡等证据佐证自己所言不虚。但男师全盘否认,他供称,他确有到旅馆,主因是当天女友要南下到彰化入住,他顺便载少女到现场「勘查」,但双方没有入住和发生性关系。
法官问少女,妳跟被告发生如此多次的关系,双方有没有LINE纪录?少女回答「有,但删光了!」
法官表示,少女之证述固然具体详细亦无明显矛盾之处或有重大瑕疵,惟其与被告之相关聊天对话纪录均已删除,并未保留相关证据,基于罪疑唯轻及无罪推定之原则,此部分既不能证明被告犯罪,因此谕知被告无罪。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