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遼寧省紀委、監察委,遼寧省政法委、遼寧省檢察院、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導:您好!
我是趙紫涵,我要實名舉報孫紹鈞的多重犯罪事實和本溪市紀委、監察委、檢察院、法院幫助孫紹鈞掩蓋犯罪事實的嚴重違法問題。2021年12月16日,本溪市人民法院只針對孫紹鈞受賄罪做出了判決,至於孫紹鈞利用職權與黑社會份子勾結詐騙我千萬現金和涉嫌貪污罪、重婚罪、敲詐勒索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充當保護傘等犯罪事實並沒有被追究刑責,審判機關存在漏判、輕判的違紀違法行為!本溪市紀委、監委、檢察機關存在嚴重的違紀、違法問題!我強烈要求上級紀檢、監察、政法機關對上述單位辦案人員啟動追責程序!
以下是孫紹鈞嚴重違紀違法的犯罪行為:
——2011年1月,孫紹鈞以離異單身的名義跟我處對象。一年間,我多次要求他跟我結婚,2012年孫紹鈞拿了一個離婚證安撫我(後來發現是假證),之後天天下班後回到我的洗浴中心查營業額,並以各種借口要錢,最後是他管錢管經營,直接給經理開會獎勵!
——2013年,孫紹鈞調到本溪市公安局溪鋼分局當政委,6月孫紹鈞與社會人(外號大象)在本鋼做生意,讓我把我私有的三套門市房先後抵押貸款1100萬為他所用,至今血本無歸!
——2015年1月28日,我與當時任職本溪市公安局溪鋼分局政委孫紹鈞的孩子出生,因為孫紹鈞隱瞞自己的婚史,之前拿的假離婚證給我看,有了孩子他才說他還沒離婚。2016年6月份,我到省紀委去找孫紹鈞的表哥李某光,當時李某光任職遼寧省紀委書記,我去找李某光是因為他是遼寧省紀委的領導,再一個是孫紹鈞的表哥,無論於公於私,李某光都會管此事。當時,我進不去遼寧省紀委的辦公室,門衛說讓我用郵局郵寄信件的方式,李某光書記就能收到信件,我就把我和他表弟孫紹鈞孩子的事寫在信里,還有孩子的照片和孩子的頭髮,一起寄到遼寧省紀委,當時是郵局郵寄,李某光收到了信件,我也收到了郵局發給我的提醒對方簽收的信息,後來我又用手機給李某光發信息說了孫紹鈞和孩子的事情。因為孫紹鈞胡攪蠻纏說孩子不是他的,要求做親子鑒定,於是2016年12月份,我在明山法院起訴了孫紹鈞,明山法院通過市法院搖號到遼寧省衛生廳血液中心做了親子鑒定,2017年2月份明山法院判定孩子是孫紹鈞親生,有鑒定書在!
在2017年,我又到公安局紀委,當時是公安局紀委楚書記接我的案子,楚書記看到我交的所有材料後說他們幫我調解孫紹鈞騙我的錢財。在2019年5月份,經過公安局紀委調解,孫紹鈞答應還我一部分錢款,但協議書孫紹鈞簽了字就是不給我錢。之後孫紹鈞躲了起來,我找不到人,沒辦法我又起訴到本溪市明山法院,2021年5月11日在明山法院開庭。5月13日,我到市紀委信訪辦實名舉報了孫紹鈞五項罪名,當時是明山紀委兩名警官接待的我做的筆錄,後進來一位領導,兩位警官介紹給我說是他們的一把領導,讓我積極配合孫紹鈞調查取證,說紀委會給我退贓款,我就相信紀委領導的話,之後我也積極配合他們調查取證,不僅提供了原件證據和視頻光碟,還提供了孫紹鈞別墅和多輛汽車的信息。
2021年8月2日,市紀委姓楊的警官給我打電話,說紀委監委的人要找我複合筆錄,我就去了他們的臨時辦公地點,是本溪市檢察院一樓辦公區。做完筆錄他們說,孫紹鈞的表哥表姐,就是遼寧省紀委的李某光,廳級的一個領導李某欣,說他們沒有管他的表弟,我不知道告訴我這樣的話是什麼意思。給我做筆錄監委的人說敲詐我的一千多萬元需要我在孫紹鈞開庭宣判的時候找個律師,在法庭上說明情況。孫紹鈞是2021年5月20日進到紀委的,市紀委的人告訴我,辦案期為90天,就是到8月20日結案。到了結案期,我給聯繫我的市紀委楊警官不斷的打電話發信息,問案情的結果,楊警官根本不接我的電話也不回我的消息,我也找不到本溪市紀委管事的人。
2021年9月29日,我寫了申訴材料,到遼寧省紀委去遞交,尋求遼寧省紀委的幫助,到了遼寧省紀委信訪辦窗口,他們說怕疫情不接材料,讓我用郵局郵寄信件,給了我他們遼寧省紀委的收信地址,我在信訪辦隔壁的郵局郵寄的材料,有照片為證,到今天遼寧省紀委沒有給我任何的回復。直到2021年12月16日,我才聽說孫紹鈞在本溪市人民法院開庭,結果也是我通過別人打聽出來的,只判孫紹鈞一個受賄罪名,其他的幾項罪名都沒有,有判決書為證。對孫紹鈞徇私舞弊的判決就一個輕的不能再輕的罪名受賄罪,行賄人共28人,目前一個人都沒被處理,受賄金額達87.5萬元,只判刑三年。我想問一下各位領導,法律是給誰定的?我記得最高領導人說過這一句話,無論官多大,犯了法都要與庶民同罪,孫紹鈞的表哥表姐真是一手遮天呢!
本溪市紀委監委、本溪市檢察院、本溪市法院的某辦案主管領導,針對我在本溪市紀委實名舉報孫紹鈞的犯罪事實進行隱瞞、包庇、袒護,孫紹鈞案件其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敲詐勒索罪、充當保護傘罪、重婚罪,卻對孫紹鈞只定了一個受賄罪,而且受賄罪當中對相關的28個行賄人沒有任何追責,更詭秘的是2023年7月19日本溪明山法院執行局的法官竟打通了孫紹鈞的電話,此時孫紹鈞應該在大連監獄服刑!我再次請求遼寧省相關部門,認真調查孫紹鈞的保護傘,並給予依法嚴懲!
紀委、監委、檢察院、法院是黨和人民授予的公平公正公開廉潔執法的權力機關,但本溪市紀委、監委、檢察院和法院的相關領導卻徇私舞弊、欺上瞞下,只因為孫紹鈞的姑家哥哥李某光是副省級領導,姐姐李某欣是廳級領導!也怪不得本溪市的紀委、監委、檢察院等領導官職太小,壓力太大只能冒著違法亂紀的風險掩蓋事實真相,「權大於法」在此案中表現的淋漓盡致!所以我強烈要求異地辦案、異地判決、伸張正義、彰顯法律的尊嚴!
以上舉報,如有不實之處,舉報人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此致!
實名舉報人:趙紫涵
身份證號碼:210504197006111363。
聯繫電話:18340491789
2023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