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吉林長嶺:鄉村幹部強行收回農民承包地賣給他人或涉嚴重腐敗

土地,作為人類生存的基礎,承載了萬物的繁衍與成長。在農村,土地是農民衡量富有的標準,更是農民的「命根子」,具有重要的經濟價值和生存意義。農民對土地的擁有權,往往是十分脆弱的。儘管農民已經通過承包獲得土地使用權,但這種土地使用權依然面臨著種種威脅。

日前,吉林省松原市長嶺縣光明鄉歐力崗村一社村民向媒體投訴稱:1998年二輪土地承包時,光明鄉歐力崗村村委會依照相關規定及《中共長嶺縣委長嶺縣政府關於第二輪土地承包若干問題的規定》(長發[1997]27 號),以社為單位進行第二輪土地經營權發包,具體方式為:提留5%耕地作為機動地後,將剩餘的耕地按人口平均發包給了一社社員。當時,一社按第二輪土地發包的程序每人分得4.2畝,但村委會當時台賬記錄的卻是每人3.4畝,每人少登記0.8畝土地。一社社員要求將台賬更正為4.2畝,但時任村委會領導以「多登記就得多交農業稅」為由拒絕。2017年土地確權期間,村委會並未將每人0.8畝的案涉土地上報確權單位,經社員與村委會溝通後,村委會以麻煩為由拒絕,提出簽訂《歐力崗村民委員會與五家戶員協議》的方式來保證一社社員的權力。無奈之下,一社社員與村委會簽訂了上述協議,約定「歐力崗村同意五家戶沒有確上權屬的耕地經營權在有效承包期限內(與確權地同期結束)永久歸五家戶社員耕種。」但後來,2020年3月,村委會要求將未登記上賬的歐力崗村一社村民土地,以每畝100元的價格交給村委會,否則就不能耕種。後來,村幹部將案涉土地以每畝120元的低價進行強行拍賣。該土地所有權系一社所有,且在二輪土地承包過程中,早已經依法發包給了社員,一社社員均已依法耕種多年,村委會在無任何事實基礎及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將社員耕種了24年之久的土地強行收回拍賣。村民們認為,這樣的強取豪奪行為嚴重侵害了村民們的合法權益。

據了解,松原市委、市人民政府於2019年發布的《關於開展農村集體資源發包專項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松辦發【2019】24號」),是為了推進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徹底整治農村集體資源管理中的各種亂象,保護農村集體資產,維護群眾合法權益而制定的。總體要求是清理整治工作,按照聚焦重點,依法處置,強化責任,確保穩定的要求,全面清查違法違規侵佔農村集體資源行為,嚴厲打擊農村集體資源發包背後的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整頓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清理整治範圍為家庭承包以外的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歐力崗村一社村民的0.8畝土地屬於家庭承包以內的土地,是當年村委會為了「少交農業稅」而遺留的問題。2017年12月,歐力崗村委會又和社員簽訂過補充協議,協議條款明確約定「歐力崗村同意五家戶沒有確上權屬的耕地經營權在有效承包期限內(與確權地同期結束)永久歸五家戶社員耕種」。「1998年二輪土地承包時,我們依法預留了5%耕地作為機動地,村裡要動的也只能是這個預留地,每個人口0.8畝土地是當年按照人口統一分配的,村裡沒有資格拍賣」,社員們說。

但是,市委市政府的文件在執行中卻出現了偏差。2020年3月6日,光明鄉以松原市委、市政府松辦發(2019)24號文件為由,以「三資清查」為名,召集一社社員,要求社員將未登記上賬的0. 8畝土地,以每畝100元的價格交給村委會,否則就將土地拍賣給他人。一社社員難以接受鄉領導這種霸權決定,自己依法耕種二十多年的土地,怎麼鄉領導說收回去就收回去呢?在鄉政府及派出所警察的恐嚇干預下,案涉土地最終被以每畝120元的低價,強行非法拍賣給本社社主任李希權。

案涉耕地被鄉政府及村委會非法拍賣後,一社社員找到縣委三資辦及相關部門,確認拍賣的耕地不在三資清查範圍之內,並且縣委三資辦已將案涉土地不在三資清查範圍情況告知了鄉政府和村委會,所以李希權雖然拍得涉案土地後,但他沒敢耕種,在2020年5月,李希權轉手以每垧4500元的高價轉賣給了二社社主任王海。

社員們說:王海也不敢耕種,社員們看到土地撂荒實在可惜,就繼續種植莊稼。2020年8月21日,光明鄉領導及村委會幹部下發告知書,不讓一社社員收割自己耕種的莊稼,誰家收割莊稼就讓警察抓走。為了威懾社員,2020年9月23日,光明鄉派出所警察以誘騙的手段將社員畢國紅抓到長嶺縣公安局,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以其強佔王海土地為由,對其做出行政處罰決定, 對畢國紅行政拘留7日並罰款300元。2020年9月29日早晨5點多,鄉政府領導、派出所警察、歐力崗村村主任蒙有全帶領附近五個鄉鎮派出所二十多名警察來到案涉耕地現場幫助王海進行暴力搶收。他們採取先抓人後搶收的手段先把村民控制住,然後開始非法收割莊稼。這些警察無視百姓的阻攔,對阻攔者一律抓捕控制,就連老人(李桂琴70歲)、哺乳期的婦女(高秋月)、重病患者(路明春,患腦血栓)及殘疾人馮袖幅也不放過,二十多名警察強行闖入民宅大肆搜家抓人,連倉房、廁所也不放過。在驚嚇中,一人住院(畢國紅妻子)、一人昏迷不醒(趙艷琴)。在鄉政府領導、派出所警察以及村幹部積極配合下,王海不僅搶收了 13. 41 垧莊稼,還多搶收8垧多的莊稼,其共搶收了21垧多的莊稼。21垧多的莊稼大概可以打40多萬斤的玉米,按照市價約為47萬元。被搶收的這些莊稼都是社員們自己花錢買種買肥,辛辛苦苦、起早貪黑耕種出來的啊。社員們徹底憤怒了,他們開始自發抱團維權。

光明鄉領導及村委會以松辦發(2019)24號文件的「三資清查」為借口,將社員的合法承包田顛倒黑白的認定為承包土地之外的機動地,在縣三資辦劉主任明確告知鄉村幹部案涉耕地不在三資清查範圍之內的情況下,仍然非法將案涉的承包田認定為三資清查範圍之內,濫用職權強行收回社員們的承包田,之後非法強行的拍賣土地。

土地被拍賣之後,他們又幫助買地人暴力搶收社員們耕種的莊稼,使社員們的合法財產被掠奪並造成了巨大損失。村民們認為:在整個事件中,光明鄉黨委、政府,鄉派出所警察、歐力崗村支部書記張金才、村主任蒙有全、王海等人的行為已經涉嫌違法、犯罪,他們懇請上級相關部門儘快依法處理此事,以免事態擴大,影響幹群關係,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今年4月22日,據「中國三農發布」報道,內蒙古自治區開魯縣多位種植戶反映,有鎮、村幹部阻止他們下田耕種,種地要交錢,而此前他們已簽訂了土地承包合同並繳納了相關費用。此事引髮網民廣泛關注。開魯縣的土地承包戶是關於「蹊蹺的增補承包費」問題,與光明鄉歐力崗村有異曲同工之處。(本網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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