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本來是百姓心目中正義的代名詞,可在遼寧省大連瓦房店市,卻變成了某種勢力的保護傘。記者不相信瓦房店一個派出所的所長,能夠明目張胆的以刑事手段行使職權,幫其上級領導插手民事糾紛,去干出強搶民房的事情,還得到了局長們袒護。接到受害人家屬的投訴,記者對此事展開調查採訪。
事發:門市房突然被人強佔
受害人家屬訴稱:家住瓦房店市復州城鎮的趙老漢,他己經營30餘年的古城街205-1號一樓門市房,在他毫不知覺的情況下,被當地一個叫胡乃明的夫妻,糾集四人採取非法手段將其防盜拉簾門破壞砸毀,剪斷內門鎖,斷水斷電,向屋內搬運裝修材料,聲稱該房有銀行貸款,經公安局認定是宋興國拍買的房屋他租用,他這只是依法行事而已。
村民說:受害人趙老漢,是個老退役兵,曾是當地首富,這條古城街和小區是他最早開發的,只因太多原因,欠下銀行債務未還,於2019年被大連市中山區人民法院,將205-1號的鄰房203號,拍賣給了大連市公安局教育訓練處主任姜正山小舅宋興國,205-1同單元的三樓205號,拍賣給了姜正山夫人宋麗麗。宋興國拍買的203號房屋己於當年就出租出去,每年收取租金17萬元。宋麗麗拍買的205號,曾和趙老漢商量與205-1號一層的門市房找差價對換,由於一層門市房在大連沙河口區浦發銀行涉案1654萬元銀行貸款被查封,一直沒有談妥。
三年後的一天,瓦房店復州城鎮派出所所長潘守剛半夜將趙老漢約到其辦公室,並對他說:「你205-1號價值200萬元的門市房被他人假冒,在浦發銀行沙河口支行抵押擔保1600多萬元,你到經偵大隊報案三年,可局裡領導不讓給立案,原因是這套一層門市房與宋麗麗三年前拍買的三層面積一樣,局領導意思把你的報案給立了後,你把一層的門市房調給宋麗麗,不能虧待你,這樣你還不用背債。趙老漢聽後覺得可以考慮,只要能立上案,這房子肯定銀行拍賣不了,就還是他的,但是,他想錯了。
震驚:搶佔房竟然是公安局的決定
趙老漢在被釆訪時說:「腐敗的權勢比法還大,在瓦房店市哪有公安局違紀違法而言,局長就是天,不怪傳言瓦房店市上訪人數佔全國之最,宋麗麗竟然把她的205號三層房權證通過房產局登記中心改換成一層205-1了」。
更改完成後,宋麗麗、宋興國姐弟倆拿著該房產證,讓趙老漢把己經出租給趙玉娥的一層門市房必須遷出,並手持斧頭堵在門口不準任何人員進出,楊言「是公安局的決定」。
趙老漢認為,公安局不該插手這事,即使是公安局的違法決定,也應兌現潘所長的前言,可是,答應向經偵大隊報的案件不但沒給立,欠銀行的1654萬元本金全家人還繼續背著。一氣之下,他走上了逐級上訪之路。在去北京上訪時,趙老漢竟然不知道自己被列入了維穩對象,被瓦房店公安局副局長、潘守剛所長、政府信訪辦共六名公職人員進京截堵,這樣,宋麗麗、宋興國,胡乃明的違法行為更是有恃無恐。
趙老漢說,被他鎖好已經被法院確權是自己的房屋,於去年11月13號突然被宋興國、胡乃明集結的六名不明身份人員,帶著做案工具把205-1號三個門臉電動拉簾防盜門及消防頭砸毀剪斷,闖進屋內扔出屋內所有財物,砸毀房屋的全部裝修和設施,理由卻是,公安局決定此房屋貸款未還。已與沙河口區法院執行局溝通拍賣給宋興國,與宋麗麗無關。趙老知道這又是謊言,此時法院已確權給了他,根本就沒有拍賣,拍賣了他也應該知道。
膽大:老漢被軟禁
趙老漢對這突如其來的公安局無程序的違法決定實在是不能接受,知道這是瓦房店公安局局長的上級姜正山(宋麗麗老公)傑作,於是,趙老漢多次去派出所報案,但無結果。11月20,他冒著生命危險用鏈鎖鎖住房門保護現場,同時撥打了110報警,沒想到的是,派出所一名劉姓民警單身來到現場,讓宋興國用早己準備好的大鐵剪,剪斷鏈鎖,並口頭告知趙老漢:「這是局裡的決定」,相繼,潘守剛所長又領來八位民警,在沒有任何行政執法文書及任何文字手續的情況下,向正躺在舖床上的73歲趙老漢口頭宣布「市局決定。」此時他的血壓高至240,現場120大夫不讓動,但這位潘所長卻指揮8名民警一齊動手,將趙老漢抬出屋外扔進120救護車,並下令宋興國、胡乃明繼續拆屋裝修,又令其三名民警將趙老漢拉至30多公里外的五O醫院看管軟禁,在趙老漢撥打12110求救時,也未能制止住其違法行政。趙老漢眼睜睜看著經營30年的房子被強搶,宋麗麗、宋興國、胡乃明且完成了強搶並開始營業。
趙老漢說,他已被公安局的權力機構欺辱逼迫的喪失了做人的基本權利,變成了一個流血拚命的畜牲,只好最後一博求助於法律。好在,瓦房店市和大連市兩級法院確權205-1號是趙老漢物權,同時判令與趙玉娥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
無語:這家公安無所不能
記者在發稿前又得知,趙老漢有了法院的判決,這場公安局領導參入強搶民房的鬧劇應該結束了,但是,瓦房店市公安局一看經過民事審判,就把強佔房屋違法事件敗露了,於是又生一計,將趙老漢與2021年12月22日與趙玉娥簽訂的205-1房屋租賃合同於2024年2月6日定罪名為:「合同詐騙罪」,以刑代民,結果直接導致大連市中級法院(2023)遼02民終1236號做出的「租賃合同合法有效」裁決發回重審,瓦房店法院重審後當然終止了這起民事審判。這樣的結果,對趙老漢來說是致命的。
由於潘守剛利用公安機關偵查措施的刑事手段,刻意為宋興國收集所謂的證據干擾法院法官的正常審理,被趙老漢控告至瓦市檢察院和瓦市法院後,趙老漢分別收到簡訊通知,檢察院於2023年3月6號受案,法院於2023年7月4號受案,但均被公安部門介入壓住而終止。看來,這瓦房店市公安局左右公檢法只是一盤小菜。
調查中記者還得知,瓦房店公安局還做了一件讓老百姓罵娘的事,這家公安局在處理楊家鄉雙沙村農戶紀正祥、王希寬口糧田內78棵桃樹被砍案時,復州城鎮派出所即跨管轄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名,將二農戶口糧田口頭劃割給了報案人陳世海,導致二農戶喪失了唯一經濟來源的口糧田。後經法院開庭審理,認定公安局的「破壞生產經營」罪名不成立,更可笑的是,口糧田內亦無78棵桃樹,雖然有了這樣的判決,但二農戶被劃割出去的口糧田卻無能要回,在全體村民摁手印找到大連市人大代表向市委馬書記反映情況後,也沒跑出公安局劉局長手心,處理的結果卻把受害者作為維穩對象進行控制,至今二農戶十年沒有口糧田耕種。這當在全國典型案例!
在記者發稿時又獲悉,大連沙河口區法院正準備發公告拍賣趙老漢涉貸的一層門市房,奇怪的是把抵押在浦發銀行的205-1這一層門市房作為二層來頂替評估拍賣,二樓能拍多少錢?能頂國家銀行的1654萬元嗎?是不是又是復州城鎮派出所所長、瓦房店市公安局長、配合大連市公安局教育訓練處處長姜正山權勢,在房產局那裡將樓層房號又都改完了呢?銀行、法院也會這樣稀里糊塗地接受嗎?興虧浦發銀行發現了這場搶佔國家利益的鬧劇,當即又再次停止拍賣執行。
到此,記者實在忍不住了。記者想問,退一萬步講,趙老漢這一樓的門市,不是他的也銀行的,怎麼銀行還沒有拍賣就被搶去裝修完並出租了呢?在這個地方,公安局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事嗎?大連市公安局的領導、遼寧省公安廳的相關部門知道此事嗎?是知道在護犢子還是真的不知道?記者將高度關注著這事態的進展。(記者鄭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