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28 7 月

元鼎公司創始人湯元挺控告銀行涉違法放貸與合同詐騙

近日,溫州元鼎銅業有限公司創始人湯元挺公開控告建行蒼南支行及其上級單位建設銀行溫州分行涉嫌違法發放貸款與合同詐騙,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一控告源於浙江博強銅業有限公司(下稱博強公司)原董事長陳建設挪用資金、職務侵佔、騙取貸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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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悉,湯元挺因「接盤」博強公司、化解金融風險有功,曾被評為「首屆溫商回歸功勛人物」。然而,他接手博強公司後,卻陷入了陳建設與多家銀行內部人員勾結所設的騙局。陳建設通過偽造經營和財務數據騙貸,並巧設股權轉讓騙局,導致湯元挺落入圈套。隨後,各貸款銀行背信棄義抽貸壓貸,湯元挺及其家人、企業反而被溫州銀協「拉黑」並被法院「限高」,昔日的功勛人物被迫淪為失信人員。

       湯元挺指出,蒼南支行工作人員丁某娥等人在涉案貸款中作為客戶經理,雖然負責收集企業信息、材料,並報請信貸審批進行審查,但並沒有批准貸款發放的權力。涉案的博強公司貸款金額巨大,應通過溫州分行信貸審批委員會甚至黨組審議,通過民主程序批准。因此,涉案貸款的審批、發放是單位行為。同時,儘管丁某娥等人存在偽造資料的行為,但蒼南支行和溫州分行在信貸審批上具備完善的且相互制約的機構、制度設置,客戶經理的行為不足以使博強公司獲得涉案信貸資金。

      湯元挺還透露,建行溫州分行多次通過銀行業協會對他進行威逼,要求他撤回控告。手段包括對湯元挺的女兒湯小梨及其投資的溫州元鼎銅業有限公司進行聯合懲誡,導致該公司至今無法獲得銀行信貸支持。而在本案提交審查起訴之時,建設銀行溫州分行再次通過銀行業協會對溫州元鼎銅業有限公司投資的浙江元達升超純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信貸業務進行干預,導致該公司也無法獲得銀行的信貸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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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湯元挺認為,僅憑丁某娥等個人無法完成違法發放貸款的犯罪,銀行的機構制度設置也必然會扼制此種情況的發生,因此蒼南支行和溫州分行單位均構成犯罪。他請求偵查機關對單位犯罪部分進行補充偵查,特別是銀行信貸審批部門、信審會、黨組等內部集體決策機構的資料。

       此外,湯元挺還指出建行蒼南支行在博強銅業貸款中存在合同詐騙行為。他接手博強銅業前,該公司已有法院被執行案件未履行,不符合銀行發放貸款條件。同時,博強銅業對建設銀行所負債務,抵押物及其他擔保措施遠不足以覆蓋。蒼南支行為規避自身業務風險,騙取湯元挺實控的抵押物以及其他擔保措施入局。在湯元挺抵押物入局之後,蒼南支行立刻採取抽貸、壓貸的手段。湯元挺認為,蒼南支行向博強銅業發放貸款的目的並非為企業提供信貸支持,而是以續貸為名讓湯元挺優質抵押物入局,以達到規避自身金融風險的目的,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目前,有關部門正在對案件進行審查,並將根據調查結果依法作出處理。此案的進展將繼續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湯元挺表示,他將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呼籲相關部門依法公正處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