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不能取悅「小時代」
作者:和通社《亞洲藝術導刊》
本社主筆 漢心
文藝是人類應對生活熔煉出的精神與情感慰藉,是將人導向光明的協力與共勉,也可以說,它是直抵人性深度同心同德,守望相助的道義關懷和情緒表達。因此,就文藝屬性而言,雖則有美學形態上的差異而呈現出個人風格,或囿於歷史處境,族群觀念,以及特殊感受而各執一端,相互抵牾,進而造成價值評議上的不同理解。但基於「天不變則道不變,道不變則德性不變」的元敘事,舉凡文藝發生髮展和精神指向都有「共業共相」,彼此成全的通約性,都應當「循天理至良知」,並自覺達成優化社會關係,促進人心向善的好行為。
總之,無論何種文藝,只要能在特定處境中生根發芽,得以發揚光大,則一定有順天應人的顧戀與關切,有持續的韌性與活力因子。故此,便會自然形成適應其生長的光熱水土,並在機能上有內在的自足性。所以,它們本能地拒絕干預,抵制侵擾,更是近乎頑固地排斥各種獨斷論劫持統轄,從而反對一切壟斷性「標準規馴」和體制收編。基於文藝本身的屬性和功能,無論其依賴於何種不同的歷史傳承,抑或囿於迥然相異的宗教、歷史和精神背景,其無疑都要讓人活出尊嚴、展示榮耀,彰顯置身天地應然的氣派與風采。於此而言,凡能促成共同體價值增量,有利黎民生計的文藝及其美學趣味都有其合理性,都有值得肯定的演進內涵,並葆有某種值得肯定的意義質感,從而讓我們頷首端肅,抱一份敬重!倘能如此,則不僅能從中品味百姓日用的倫常悲歡,還可領略世道風情「有意味」的活法。
然而,現代文藝的詭異之處就在於:人人都有想法卻無辦法,都有基於立場偏好的風頭主義「文藝范」,但卻很難在社會心理和價值品相上達成共識。即如令坊間驚聳的各種前衛藝術,也並非促進公眾熱愛生活,提振信心,重塑精神高度的文化擔綱,而是,也僅僅是好事者追名逐利的「網紅」式新銳促銷。尤其當下,基於市場定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