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2 8 月

大陸加強海外投資稅收征管 股息、投資獲利均需課稅20%

大陸政部日前公布今年前五個月,大陸全國稅收收入達人民幣7兆9,156億元,較去年同期減少1.6%。面對經濟增速下滑、企業利潤減少影響稅收,大陸稅務機關已開始將矛頭瞄準個人海外投資。據財新網報導,2025年以來,不少從事美股、港股交易的大陸民眾都已收到稅務局的簡訊或電話,提醒自查境外收入、主動申報納稅。

財經自媒體《貓筆刀》公眾號近日發文稱,大約20多天前收到北京某區稅務局工作人員電話,對方表示查到他在海外有投資帳戶,要與其「對接」納稅事宜。

大約兩三天前《貓筆刀》再次收到稅務局電話,對方詳細說明他須繳納的稅款,一部分是港股上市公司每年的分紅,要交20%的稅,另一部分是炒港股年度盈利的部分要交20%的稅,即按年度統一結算股票盈利納稅。

報導稱,《貓筆刀》的案例並不鮮見。

根據大陸2018年修正通過的最新《個人所得稅法》,中國稅務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所得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申報納稅,居民個人可以從其應納稅額中抵免已在境外繳納的個稅稅額,但抵免額不得超過該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2020年大陸財政部、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3號公告」),將居民個人境外所得細化為九類收入,其中包括「轉讓中國境外的不動產、轉讓對中國境外企業以及其他組織投資形成的股票、股權以及其他權益性資產或者在中國境外轉讓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美股、港股買賣差價形成的收益,屬於此類應依法納稅的收入。

「3號公告」還明確,居民個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不與境內所得合併,分別單獨計算納稅。

中國稅務居民境外炒股買賣收益等境外財產轉讓所得需按20%稅率繳納所得稅,不過,目前A股買賣收益則免徵收個所稅。通過港股通、深港通投資港股的轉讓差價所得,在2027年12月31日前也暫免徵收個所稅。

財新網指出,不少從事美股交易的人士早前就收到地方稅務部門提醒,多要求自查申報2022年到2024年境外銀行或券商帳戶的收入和盈利。

一些稅務實務人士觀察,目前大陸稅務部門追征的居民境外所得信息主要基於中國已收到的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帳戶信息。這是OECD為打擊逃稅和維護有效稅制設立的信息申報與交換規則,中國自2017年起參與CRS,2018年9月首次對外交換信息,目前已有超過100個國家和地區加入CRS。

面對稅收減少,大陸稅務部門開始將稽查目標瞄準個人海外投資收益。(中新社)
面對稅收減少,大陸稅務部門開始將稽查目標瞄準個人海外投資收益。(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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