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4 6 月

人行上调境外贷款杠杆率

为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外汇管理局昨(15)日宣布上调银行境外贷款杠杆率,其中进出口银行由3调升至3.5,并将境外贷款余额上限核定门槛由人民币20亿元调高至人民币100亿元(约新台币467亿元),此次调整有助扩大银行合规授信空间,并强化跨境金融支持能力。

此次上调杠杆率将扩大银行合规授信空间,并配合上调上限至100亿元,有助提升外贸及「走出去」项目融资能力,进出口银行杠杆率上调则强化对「一带一路」基建及能源项目支持,整体亦有助降低跨境放贷操作与合规成本。

人行于官网公布「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及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进出口银行由3上调至3.5。‌代表该银行可发放的境外贷款上限为其资本净额的3.5倍‌。

香港、澳门及台湾金融机构在陆设立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如计算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人民币100亿元,统一核定为人民币100亿元。境内银行亦可透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方式间接放贷,由境外银行依所在地法规办理。

针对政策背景,人行、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说,2022年已建立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强化本外币一体化管理与本币优先原则。近年境外贷款业务稳步发展,规模持续增长,人民币贷款占比提升。

本次调整包括两方面,一是提高境外贷款余额上限计算中的杠杆率参数,将最低核定上限上调至100亿元;二是优化间接贷款管理方式,境内银行透过境外银行放贷时由境外银行依所在地法规办理,但仍需落实风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