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4 6 月

中国民企贪腐参照公职入罪标准 引关注

中国最新司法解释要求,5月1日起,民企员工职务犯罪与公职人员同罪同罚,人民币3万元(约合新台币13万元)即可入刑,引发外界关注。

综合陆媒中国新闻周刊近日报导,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0日公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提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标准执行。司法解释将于5月1日起施行。

这一最新的标准成为外界关注焦点,也引发一些担忧。据报导,在新的司法解释提出之前,非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存在「双重标准」,后者明显更为严格。

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为例,在此之前认定「数额较大」起点为6万元,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认定「数额较大」起点是3万元。入罪标准统一后,非国家工作人员入罪门槛大幅降低。

此外,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3万元以上即可认定为数额较大,可处3年以下刑期;20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巨大,刑期3至10年;300万元以上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期10年以上。

报导引述民营企业家表示,民企腐败参照公职人员相关罪名标准定罪量刑,对所有人都是震慑,以前遇到企业内部贪腐,解决方式多是开除,如今法律手段更为有力。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伟认为,新司法解释总体释放的讯号是「织密法网、规范适用」,系统覆盖了股权代持、预期利益、艺术品变现等隐性腐败形态,填补了单位犯罪量刑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