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此前公布实施「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针对损害中国产供链安全的外国组织及个人采取措施,包括可禁止或限制出境。中国美国商会与中国欧盟商会近日均对此表达忧虑。
中国国务院7日公告实施「国务院关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该规定共有18条,包括外国国家和国际组织在产供链方面对中国采取歧视性禁止、限制等措施,实施损害中国产供链安全行为,有关部门有权展开调查。
该规定又指出,外国组织、个人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公民、组织的正常交易,对中国公民、组织采取歧视性措施等,对中国产供链安全造成损害威胁,有关部门也有权展开调查。
该规定又订明,调查方式包括询问当事人,查阅或复制相关文件、资料。对违反规定的组织、个人,有关部门有权可采取措施,包括禁止有关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甚至禁止或限制出境等。
据法新社报导,中国美国商会总裁何迈可(MichaelHart)23日在年度报告记者会上表示,上述规定似乎旨在阻止企业将中国从供应链中移除;但讽刺的是,中国不断建立自身供应链,以确保不依赖其他国家。
何迈可指出,大多数美国公司并未将供应链转移出中国,但有些公司正在寻求多元化发展。如果新规定限制了公司转移供应链,将会令人担忧。
中国美国商会的年度报告表示,在过去12个月,在中美企虽然看到一些监管环境的改善和经济开放的趋势,但仍面临市场准入不均及竞争和投资方面的结构性压力。
报导表示,中国欧盟商会4月初批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规定」含糊不清,增加在中国展开业务或与中国展开业务的风险。相关规定使一些合法的商业决策有可能被解读为威胁中国供应链。个别员工可能被惩处禁止出境,令人担忧。